两人谈恋爱时,男方家长提出要见见女方的父母,见面的意思就是想大家互相认识一下,吃个饭,不是订婚的意思。
见面时,男方父母给女方价值5000元的一条黄金手项,女方给男方的是一块手表(价值没有男方的贵),双方都是自愿赠与的。
两人分手半年后,男方想要回见面时的礼物,女方应予返还吗?如果男方想通过诉讼要回礼物,法院能否立案?男方胜诉的机率大吗?
两个家庭见面时,双方都不知道彼此会给见面礼的。还有就是,过春节时,男方先到女方家串门,女方家给了他五千元。女方到男方家,男方家又给了她一条同等价值的黄金项链,现在男方也想把这条项链要回去,女方对于这条项链可否返还啊?
两人结婚三年,由于年龄不足法定结婚年龄,所以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后来由于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并且要求全额返还,由于不懂法律方面问题,就是否返还彩礼问题提出疑问,由于时间紧迫,迫在眉睫,望给予快速回答,谢谢
09年10月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二地,(分居二地是感情不合)2011年4月开始共同生活一个月后,依然是性格不合,无法沟通交流。我们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结婚时有2.8万彩礼彩礼以及戒指,请问下这种情况需要女方返回吗?请问下这种情况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离婚比较妥当?谢谢!
我们结婚半年了,我是女方,我们是没什么感情基础上结婚的。婚后我们一点都不适合,而且一直分居(男方以工作休息不好为由,房子是两室的,我们一直没有性生活)经常会为一些琐事吵架。去年11月份又一次因琐事发生分歧,通男方把家里的生活必需品及自己随时衣物全部拿走(房子是男方的),我回家做饭他也不吃,我回家他就走
订婚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了,双方感情不合,男方要求退婚并返还彩礼,女方是否可以拒绝?
您好,订婚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了,现因双方感情不合,尤其是男方对女方的不信任所致,男方家里老在外面宣传女方的不是,女方因为再三的被羞辱,搬出来独立生活,现在男方假惺惺的过来讨好要求女方再次搬回去共同生活,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太多次,对于男方的承诺,女方已经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跟他回去。若男方以此为由
我家是农村的, 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也登记了,一个多月 他提出离婚也说返还彩礼,说出去筹钱出去就没回来,给他打电话他说没钱让我去告他去 这样我告他有几分把握赢这场官司啊
两人谈恋爱时,男方家长提出要见见女方的父母,见面的意思就是想大家互相认识一下,吃个饭,不是订婚的意思。 见面时,男方父母给女方价值5000元的一条黄金手项,女方给男方的是一块手表(价值没有男方的贵),双方都是自愿赠与的。 两人分手半年后,男方想要回见面时的礼物,女方应予返还吗?如果男方想通过诉讼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