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

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 09年10月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二地,(分居二地是感情不合)2011年4月开始共同生活一个月后,依然是性格不合,无法沟通交流。我们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结婚时有2.8万彩礼彩礼以及戒指,请问下这种情况需要女方返回吗?请问下这种情况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离婚比较妥当?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Q2700(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31 15:48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