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入伍2008年退伍,回来后到唐河民政局要求自谋出路(已公证),经一段时间后,去领安家费时,我的档案被唐河县联社提取,(母亲单位),我母亲曾多次找领导,他们一直欺骗着,(有时说叫上班,有时说没指标)至今得不到解决.
我婚前签约工作,单位有安家费,分为两期发放,工作半年后支付30%,工作满两年后再支付剩余70%。而我是在工作一年后结的婚,请问这第二笔安家费是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呢?还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补充:我的安家费是我签约工作的时候就给我的,只是分期支付而已,怎么能算做婚后共同财产呢?给我个好答案,我好让
公司要求我到子公司工作,我拒绝的话他可以以此为理由终止合同么
我公司给我一张通知:根据公司业务需要,于2011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公司负责人几次和你协商,打算安排你到公司投资组建的子公司从事你原岗位工作,你提出一些要求,公司也作出了让步,但最终因你认为工作任务重身体不能承受而拒绝了公司安排。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两个月前,李某在干活的时候,突然被同事用铁棒将肩胛骨打裂,伤人者在工作期间喝了酒,无原因的就把李某打伤,现在已经经公安部门处理,伤人者已经赔偿了损失及医药费,案子已经结案了,李某已经出院。但厂子给的工资很少,李某想追究厂子的责任。 请问,这个可以算工伤吗? 如果算工伤,法律依据说一下,谢谢。 重要的是
我和公司签订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本人验出怀孕,并提供了怀孕证明给公司。现公司单方面要求我调动工作地点,我不同意,公司就当我自动离职处理。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写明个人 的工作地点,合同只有一点提到: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甲方重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我和公司签订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本人验出怀孕,并提供了怀孕证明给公司。现公司单方面要求我调动工作地点,我不同意,公司就当我自动离职处理。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写明个人 的工作地点,合同只有一点提到: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
如上,离婚判决后,判被告拿房给原告对半折价款,可是被告拒付,之后被告辞去北京工作去了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租房生活,同时属于高薪收入,原告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北京这套房产吗?因为被告咬定北京房产是唯一房产,法院不能拍卖为由拒付原告的房产对半折价款!谢谢解答
请问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 公司最近2个月才给交了住房公积金 请问以前的可以补交吗? 公司是可以不补交吗
请问我在 公司工作2年了 公司最近2个月才给交了 住房公积金 请问以前的可以补交吗? 公司是可以不补交吗???
2010年1月入职,到现在公司没买社保,可以得到那些赔偿?需要补缴社保吗?可否要求公司赔现钱?需要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