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是什么关系?相互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
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与其所生子女是什么关系?相互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
1998年8月,我们村林某与妻子离婚。2003年林某隐瞒相关情况后与自己表妹张某登记结婚。2015年4月,林某因病去世,留下丰厚家产。围绕丰厚的遗产,张某与林某儿子林小某发生争执,协商无效后,2015年6月,林小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父亲林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并找出了林某与张某系表兄妹的证明及二人婚姻关系证明。请
女方结婚前有躁郁症,病情稳定,但需要一直服药,婚后病偶尔复发,婚前已告知男方患有此病,这种情况婚姻有效么,若有效,如果想办理离婚对哪方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