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其法律后果如何?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中尚未治愈; (四)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无效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时。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所生子女,按照《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但申请时上述法定情形已经消灭的,则不得再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