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目前要裁员,我是2008年7月1日进该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9年5月14日(合同为期3年),现在要裁员,我该提出什么要求
武汉一家软件教育公司,自武汉分公司成立以来就未给任何一个员工签订合同,办理保险。曾经2次裁员20人以上。现在又要裁员百分之50.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维权。 我手上已有公司的几个个月的考勤,考核,工资卡。请问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我从2002年9月进入公司,每2年签一次合同到2007年12月31日,从2008年1月至今,已签完无固定合同,请问律师我应得到多少的赔偿?
女性 54岁,在鞋厂工作11年,平均月薪200元左右。2011年5月26日公司公布从6月1日起解除50岁以上职工合同。两条选择:一:按工作年龄补偿每年1100元(东莞最低底薪一月1100元),合计:11000员,解除合同。或者二:如果继续留在公司则每天以75元来结算工资,其它食宿工伤等一概不负责。请问工厂这样做合理吗?如果是工作到55
您好!我是在这家公司待了1年2个月的员工。5.26号老总就跟我说公司月底要关门。也就意味着裁掉。其实他们是搬到另个地方办公。我跟公司是有签合同的,合同期还没有满。还有个很奇怪的问题是他们签合同的工资是2000.我们实际发工资就比这数要多。合同内容只有利于他们的条例,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给补偿?如果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 我于2010年04月23日入职,一个月后公司给我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现公司于2011年6月24日告知我被裁员! 请问应该怎么赔偿,赔偿金的年限怎么算,是按我签的劳动合同年限3年来算吗?谢谢!
我合同在8月份就要到期了,公司现在说,要做也可以,要去外地的工厂,到期也给我们开了,我现在不知道公司现在要赔偿我那些 我是2010.8.15进的公司
我在公司工作3年公司只给交了半年的养老保险 公司是否能补交 还有想质询下被裁员该拿什么样的补偿 公司无固定工资 补偿该参照什么样的工资标准
公司以调动的名义,不你调到明知你不可能去的地点,不去就不服从公司安排,将以除名,要怎么办? 因为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工作地点是厦门,没有具体明确,那厦门分为岛内和岛外,我们从进公司开始,就在岛内工作,现在公司明知道我们是不会去岛外的,有意安排,不服从安排就是我们的过错,我们要怎么做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