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商铺,从2007年3月29日至今一直租给同一人,合同一年一签。因为当时打印有误,合同上打印的到期日为4月29日。07-08、08-09年度的合同都手写纠正了过来,09-10年签订时就忽略了此事,承租方也知道,口头说双方合作三年一直很愉快,差不了。近期由于承租方想转租,而且转租所得的额外收入8000元中要有6000元归她所有,被我拒绝,她就说她雇人干,到期日就按合同写的2010年4月29日。前两年签订的合同我都留存着,日期都是改动的,问题1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把日期更正。问题2她说雇人干我认为也都是说词,如果我发现商铺的经营者不是承租人了,而那个人又一口咬定是合同承租人雇佣她经营的,我该怎么办,可以以合同中不可转租的条款收回商铺吗?问题3如果我以商铺出卖为由收回,然后给她退还房款,还需另支付她什么费用?合同上没有就这样情况加以说明。
我于本年8月16号接手一商户转让的门面房一间,并和此商户,房东三人一起签下了新的租凭协议,租凭期限到2009年9月14号.当时有要求房主出示房产证,但房主声称此商铺没有房产证.装修之后商铺开业了. 昨日一陌生男子来店里,称此商铺是他的,且声称他有房产证,房产证上他是房主,并称此房在产权归属上有纠纷未解决,要求我找到当初
我在小区开发商那里租的门面,签定合同2年,现在开发商又把门面卖给其他人,现在买门面的人叫我马上搬出去,我该怎么办?我签定的是2年,还有1年到期,请问这个责任是谁的?
本人是在网上看见的转租信息!商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东师范大学内的校园餐厅!与(三房东)签订了2年的合同!当时并没有意识去了解一二房东是否同意三房东可以不可以转让!三房东也未明确说明!合同是2009年4月到2011年4月!经营至今! 8月底,我们了解到房屋所有人其实是华大集团的!华大集团与一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明
本人租赁了一家美甲店,租期是两年,但房东在我经营了一年后涨了房租,当时我为了继续做就承担了涨房租的要求,又做了两年,第三年未签合同,现在他把店面收回,问我索要店内会员未消费完的金额,当时我接店他也并未把会员为消费完的金额给我,请问依据法律我该不该给他这个钱呢?
在签订合同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乙方(租房人)违约,需承担当年所交房租费,而甲方(房东)违约,并没有标注其自己违约后,所承担的违约金,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
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4月26日同房东签订了一间商铺.至2010年4月25日止.合同书上巳注明.乙方如需继租在期满15天内提出继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继租优先权。甲方[为房主]哥.弟为商铺的共同产权人.当时签合同书是他哥.弟.产权人.甲方哥哥房东于2007年12月因病去世了.去世之后乙方我经甲方同意其装修.装修共化了11万元.重新开业的
2009年10月,我与武汉市大润超市签订了一份临街铺面的租赁合同。当时由于循礼门修地铁出站口,该商铺门前全部被围,经营肯定是亏损的,但我考虑到路面恢复后地铁出站口人流量较大,后续经营可以弥补亏损,还是决定租赁下来,而大润发方面也考虑到这个因素,与我签订了3年的合约(通常他们只签订1年的合约)。 但2010年4月6
本人因为办理营业执照,今年在租赁合同期内又与房主的母亲签定了一个到明年7月的租赁合同,其前期签订租赁合同已五年(每年一签),而其房主不成认此合同成立,问一下此合同生效吗?!
我承租了一个商铺,交付了半年了的租金和2个月的押金,现在甲方(商场)需要调整场地,但是我不愿意到甲方所调整的场地,我要求退租并双倍退还我没使用的租金和押金,但是甲方(商场)和我签订的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甲方如需调整场地,乙方必须去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我现在怎么办啊
我在二手房东手里租了一套房,租赁期限是一年,由于原房东把房子卖掉了,造成了二手房东违约,并且我多交的房租二手房东也不肯退给我,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