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五月份因身体生病住院十天,回到单位上班,公司领导就以本部门无岗位的理由将我调换到另外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上班。但七月底公司又以提高我的工作水平为由又要调换我的工作岗位但我就不同意了,福利待遇是下降状态。我该怎么办请有关懂法律的朋友指点拜托了。
本人因用人单位其中一个部门无理的原因而被合同期内辞退,现单位人力资源部以:这是本人所在的部门的决定而不是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为由推辞并要求我要么换岗,要么自己写份内容为:现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换岗,但本人拒不同意,要求赔偿一书给人力资源部,现在这份所谓的要求赔偿的书面资料我肯定是不能写的,因为本来是我有理的
我是一名房地产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的客服工作人员,不知是物业公司岗位的随意调整还是什么?我进入物业公司已经一年多,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现在突然得到一个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通知我去我们房地产公司下属的一个酒店去报到。我想请问一下律师物业公司这样的调动合理,不合理我可以怎样维护我权益。谢谢!
我是大连乂企业现在职不在岗单位月开三佰陆每月开支都有正规工资单从十一十二两月全是白条子了请问是单位不给交养老保险了吗我本人二零一一年二日就要退休了做为原单位这样做合适吗谢谢
2010年某职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个人向所在地社保所报了工伤,工伤认定书下到单位,单位要求职工写承诺书,承诺申报的工伤与单位无关,如不按要求写书面保证,工伤认定就不给该职工,该职工按单位要求写了一份交到单位,这份承诺书是否影响该职工今后的工伤赔付?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被一无照农用三轮撞伤,致害人无力赔偿,职工未得到来自致害人的任何赔偿。用人单位与该职工已经按工伤待遇一次性解决完毕。现该职工又提出因未得到肇事者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垫付肇事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请问该垫付要求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请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谢谢。
跟单位签的是无固定合同,原是单位经理,已经在单位工作了20几年,当了10几年经理。现采用竟聘制,本人放弃,没参加竟聘,岗位由别人顶了,如果单位安排的岗位不合适,不想做了,单位需赔偿吗,
本来是在营销,宝宝6个月的时候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忽然掉到化验室,化验煤质,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我能否要求继续呆在营销,能否拿法律保护自己?
职工到达岗位后处理完交接班有关手续,抽空在单位食堂用福利餐时出现猝死,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在上班后,在做完有关工作交接后,在单位食堂早餐用餐时突发疾病猝死。职工家属认为死亡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其理由是:死亡是在工作时间、死亡的地点是单位的食堂并且是由单位发给职工的福利餐券(单位职工一般早餐都是在食堂用餐),该职工用餐是在处理完相关交接工作后,用餐也是与其工作有密切关联,是为了更好的
死者在此单位已工作12年,单位没给上过保险,今年7月刚开始上保险,死者孩子3岁半,妻子无业 补充:我知道不是工伤,但是前面的12年保险,本来也想打官司要出来的,还没有来得及,人就没了,我去本地劳动局咨询过,说是应该给的,上多少年给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