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公司成立时以我的名字办理了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我现在已辞职,但没有办理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的变更,以后如果企业产生经济问题,会有我的责任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里是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分公司,由于分公司的人员变动,需要变更负责人,工商局于2010年8月18日给我发了变更通知书,注明在8月27日前办理变更登记,我于8月27日提交了一次材料,被告知还需提交总公司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但是我于9月1日再去工商局提交资料的时候,又被告知已经超出
本人于两个月前,从前公司正式离职,劳务合同终止,但公司仍用我的名字作为公司在税务机关的北京地区的财务负责人,本人多次发邮件催促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仍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变更,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您!
公司是理财公司,今说法人不能同时是财务负责人,拿我的身份证变更成财务负责人
公司是理财公司,今说法人不能同时是财务负责人,拿我的身份证变更成财务负责人,如果公司跑了,我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
离职两年多,公司迟迟不肯更改财务负责人名称,还是挂我的名字,推脱公章遗失,没办法更改,如果产生财务方面的问题,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车负责人不在现场,别人在旁边摔倒,要求摩托车拥有人负责
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车负责人不在现场,别人在旁边摔倒,要求摩托车拥有人负责,该怎么办
我有一家自己投资的诊所,原医疗机构的设置人(申请人)和我是亲戚关系,后来由于他年世已高不能继续胜任诊疗工作,于是把该机构馈赠于我,当时卫生局已经受理并且同意由我继续招聘医务人员经营管理,由于我本人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所以主要负责人应当由注册该诊所的医师来担任,一晃三年过去了,期间主要负责人变更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