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河南南阳农村的,约在1982年左右因兄弟分家无房居住而将生产队的仓库房买下(四间面朝南的瓦房,门前是一个几分地大小的打麦场),居住至今将近30年,因为以前经济困难一直没盖偏房,没有一个完整的院子。现在想盖偏房,请问可以直接盖吗?违不违反政策规定?要开建房证明吗?
本人98年盖的新房,当时只盖了3间主房,而没有盖院落,现在想盖院落了,前家邻居却不肯为我们腾地方, 他家的旧宅子也就是现在的房子正在我们家的院落里,我想问下,我是否能向法院提出强制前家邻居为我们家腾出地方盖院落?他们家的老宅基地是否也是合法的?前家邻居还在村头开了一家三层楼的酒店,是否违反了一家一宅的原
本人98年盖的新房,当时只盖了3间主房,而没有盖院落,现在想盖院落了,前家邻居却不肯为我们腾地方, 他家的旧宅子也就是现在的房子正在我们家的院落里,我想问下,我是否能向法院提出强制前家邻居为我们家腾出地方盖院落?他们家的老宅基地是否也是合法的?前家邻居还在村头开了一家三层楼的酒店,是否违反了一家一宅的原
我爸有两个儿子,分别都已经结婚并分户,根据宅基地一户一宅的使用权,除我两个兄弟外,我爸妈和我现在共属于一个户头。现在我爸想在我家以前的老宅那里盖新房子,是否还需要向政府缴纳一定资金购买呢?(盖前两所房子的时候都缴纳了土地购买资金。)
我爸是非农户口,我妈妈是农业户口,我和我老婆都因读书而农转非了,现在我的老家有一旧宅基地,房子也很长时间没人住快倒塌了,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是我大伯的名字,我大伯也过辈好长时间了,无妻无子,我们家现在在村里有一间房子土地面积约45㎡的三层楼,以我爸爸的名义建的,请问我们家能继承使用这间旧房基地的使用权吗?
不能因为一人申请过新宅,其他人旧宅基地多余的面积就不予给予补偿
石家庄市新华区田家庄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其中一条写到1962年以来,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向村集体申请发放、调整过宅基地的户,旧宅、新宅一律按2.8分置换,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对于这种补偿方案我认为不合理,不能因为一人申请过新宅,其他人旧宅基地多余的面积就不予给补偿.
我家在2005年新申请一农村宅基地并建好房,我家旧宅基地及房屋一直是我叔叔(五保户)住在那里,考虑旧房的安全,我去年拆了一半,另一半我叔叔现还住在里面。今年过年时,我将旧宅基地以3000元买给了同村的邻居。签了购地协议。现生产组说要我们收回,由生产组来处理旧宅基地。这样在法律上来说我们是否可以转让这个旧宅基
我媳妇户口在农村,但由于上学落回原籍户口变成非农户口,本人与爱人结婚后户口也签到了女方户口本上,本人也是由于上学户口也是非农,我夫妇二人均不是国家正式职工。 问题1.本人是否具有买本县城内农村宅基地的资格(准备买县城内的一个平房) 2.如果可以应注意什么? 本人是外地人,但现在户口已经迁入女方户口上
三月一号动迁公司强制拆房,讲是按照2010年11月份行政裁决规定做的,请问是否违反国务院规定? 2010年9月开发商按照3560一平方米标准*36平方米(7个户口)安置松江160平方(2套房)*2800(减免20万应贴款)提出裁决申请,区房地局11月19号同意裁决,准备2个月后强迁。无论理睬,也无人接所谓的强迁令,甚至连听证会也无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