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湖北黄冈人,07年在湖北恩施民政局(我前老婆所在的民政局)领结婚证,2010又在湖北恩施民政局离婚,从结婚到离婚一直没更改户口本,所以户口本显示还是未婚;
2、2011年我要和我现在的女朋友(湖南长沙人)所在的湖南民政局再领结婚证,因为领证时她老爸要去,所以她不希望她老爸知道我离婚过,叫我以未婚的名义和她领结婚证,可以吗?
3、当然,我老婆叫我也会带上离婚证,万一穿帮了再拿出离婚证。
请问是否可以以未婚名义领取结婚证?如果再领取结婚证了,是否算重婚?
我是说如果填写资料时我填写初婚(实际是已经离婚过,只是户口本写未婚,所以当成未婚人士领结婚证),结果领取结婚证了,此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
1.父亲再婚前有房产一套,目前市值约35万。 2.现在他要卖掉这套房屋再买,新房约50万。 3.根据协商,我出资25万帮助他买新房,他原来的房子归我。 4.即新房里有我25万,有他们再婚夫妻的25万。原来婚前的房产35万属于我。 5.请问:如果我父亲百年,我与其再婚妻子如何继承新房的价值?新买房的房产证上如果写有我和我父亲两
我丈夫和他前妻有一个孩子,归他妻子抚养。我和他结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上丈夫和我两个人的名字与写上丈夫、我、我和丈夫生的孩子三个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就是如果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会是什么情况呢? 那么如果我丈夫先于我去世这三种情况下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呢?谢谢各位律师百忙之中的解答!我
母亲再婚,男方现在正面临拆迁。男方在前妻死前已经评估,但是没有签字。现在我母亲过去,能不能享受那个45平方的空方面积?母亲本来也有房子的。如果能拿到拆迁证的话,应该是先办结婚证才能领取还是要等他们拆了才能申请那个空方面积?有没有什么政策法规是关于这个方面的?
我父亲与继母于95年结婚,与我们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在由单位分给我父亲的公产房里,96年单位实行公产房买断,父亲说让我们出钱,将来这个房子归我们所有,他们二老去住由单位分给我的一室半的房子里,他们有个口头协议,就是将来不管谁先去世,都要住在我名下的那所房子,直至死亡,房子归我们所有,我父亲去世四年了,现在老
您好,我是二婚,与前妻生育2个女儿,离婚时协议各抚养一个女儿,现任妻子为第一次妊娠,我们两个均为独生子女,请问符合生育要求么 另外社区要求写申请书,请问以上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申请书中应该援引哪条政策规定。
律师您好!我跟丈夫都是二婚,他以前有一个儿子判给了前妻,我没有孩子,我们再婚育有一女,现在4个月。因为我丈夫执意把他儿子接过来跟我们居住产生了很多矛盾,且我丈夫及其他家人都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我打算离婚。我丈夫有固定工作有婚前房产,我因为怀孕辞掉了工作。我母亲公务员退休在家,从我女儿出生一直跟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