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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婚问题

关于再婚问题 1、我是湖北黄冈人,07年在湖北恩施民政局(我前老婆所在的民政局)领结婚证,2010又在湖北恩施民政局离婚,从结婚到离婚一直没更改户口本,所以户口本显示还是未婚;
2、2011年我要和我现在的女朋友(湖南长沙人)所在的湖南民政局再领结婚证,因为领证时她老爸要去,所以她不希望她老爸知道我离婚过,叫我以未婚的名义和她领结婚证,可以吗?
3、当然,我老婆叫我也会带上离婚证,万一穿帮了再拿出离婚证。

请问是否可以以未婚名义领取结婚证?如果再领取结婚证了,是否算重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si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3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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