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大概20天前),我家人在一单位上班,为了制止他人违反公司规定,而与他人发生口角,对方先行拿一砖头砸向我家人,家人躲过去了,随后,他又反击了一下对方,造成对方有点轻微的伤情。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家人才又打的他。 对方伤情鉴定为轻伤,但现在并且对方整天到处玩,已经看不出其有伤。另外对方做了伪证(证人均为农民,不了解当时情况就在证词上按了手印),我方能够证明其做的伪证。 现在事件已经有公安局调查处理,我家人也暂时被拘留。 请问,如果进行和解的话,我方应当赔偿对方多少钱(对方现在已经看不出有伤);如果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话,我方应当怎样抗辩?在对方的人证方面,我们能不能进行抗辩?还有就是对方先动手打的人,会不会减轻我方的责任?现在我方应该准备哪些方面的证据。谢谢你
现在的情况是甲方把乙方打为轻伤。现在甲方已经在看守所关了近6个月了,现在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由于甲方提出赔偿,但是家庭原因只能拿出1万块钱(乙方医药费花了9000多,他还提出了其它费用。)检察院方提出先把钱交到检察院,然后由法院判决。说赔了钱得到了对方谅解就以轻判。哪一万块钱多退少补 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7月29号和别人打架 那家伙骚扰我女朋友还是他先动的手 他受轻伤我没受伤 现在他在医院住着 做了个右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现在他家人要我赔偿11万 我要查看医院费用的清单他家人说没出院打不出来清单 让他家人复印现在有的单子他家人还不同意 我该怎么做 河南郑州的
您好: 一个月之前,我开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责,摩托车驾驶员肩关节半脱位 之后去医院复查了两次,没有大的问题,医生只是让伤者休养恢复,但是结案的时候,他要求我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营养费,前提是伤者本人已经退休,而且医院也没有开具营养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1:法律支持我赔偿这些费用么?如果
我被一人打伤,经过法医鉴定以后耳膜穿孔,鉴定为轻伤。没有住院,我每月工资加奖金收入在5000左右,请问如果要索赔的话多少合适? 对方条件中上,但比较有关系,可能需要法庭诉讼,请问上庭以后一般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被一人打伤,经过法医鉴定以后耳膜穿孔,鉴定为轻伤。没有住院,我每月工资加奖金收入在5000左右,请问如果要索赔的话多少合适? 对方条件中上,但比较有关系,可能需要法庭诉讼,请问上庭以后一般能获得多少赔偿?
被人拳击伤,已做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左眼转动时有明显痛感,因岁数较大,约55岁,先采用保守治疗,未做手术; 问:若调解的话,除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外其它损失费要索赔多少合适,需要聘请律师走司法程序吗?聘请律师的手续如何操作? (被打者为城镇户口,已退休,有兼职收入约2000元/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