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致人轻伤的赔偿问题
1、如果构成残疾,相应的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需要支付,但应该是合理的,对方漫天要价法院是不支持的;
2、我的建议就是您现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等待对方起诉,可以把您的保险公司追加到诉讼中;
3、一般情况下是1年,从事故发生。如果残疾,可从定残日那天计算1年。
误工费需要提供实际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
精神损失费在有伤残的情况下法院会支持。
营养费需要遗嘱和相关证据。
必要的医疗费你要承担。过度医疗不会得到支持。
诉讼时效一年,起算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已经一对一回复。
你好,精神损失费只有在伤残的情况下才法院会支持。误工费需要提供实际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营养费需要遗嘱和相关证据。必要的医疗费你必须承担。诉讼时效一年,起算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诉讼时效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
医疗费实际发生,退休人员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需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说明案情。
法院会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判决。如果你认为对方是扩大损失,或者没有必要的治疗可以暂停支付医疗费,由伤者家属自己垫付,最后有法院进行判决。时效可以从治疗终结日开始计算。
你认为不合理,可以暂时拒绝支付,让对方拿出合理依据,请求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