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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轻伤部分赔偿问题

关于轻伤部分赔偿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甲方把乙方打为轻伤。现在甲方已经在看守所关了近6个月了,现在案件已经移交给检察院。由于甲方提出赔偿,但是家庭原因只能拿出1万块钱(乙方医药费花了9000多,他还提出了其它费用。)检察院方提出先把钱交到检察院,然后由法院判决。说赔了钱得到了对方谅解就以轻判。哪一万块钱多退少补
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如果到时候法院判决下来超出了1万元。但甲方又没有多于的钱。相当于没有得到对方的谅解是不是赔了钱和不赔钱没多在的差别啊,会不会得到轻判。
2:钱交到检察院如果判决下来觉得不合理可不可以找检察院退回钱来
3:从检察院将案件交给法院后多久能判下来。要经过哪些程序
4:如果判刑的话现在关的6个月算不算在里面。
5:还有就是起因是对方先骂人,对方是否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呢?这一点会不会减轻罪行
请各位律师回答这5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andd……(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09-03-10 16: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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