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我们确定最终价格为1730元(比网上贵了点,不过还是觉得在实体店买比较有保障),我答应了,马上给了500元的定金,该店答应在3天内交货。在购买手机的第二天,该店店长突然打电话来说这款手机返修率很高,建议我选其它,其实她是提供不了好货,我当时就觉得该店表面上为消费者考虑,其实我隐约感到该店是在违约,我们消费者权益已经受到损害,我也跟那个店长说了违约是要支付二倍赔偿的,但她说这是押金不是合同来的,由于事出突然,我决定找个时间去一趟店里,在此期间我咨询了一下懂手机的朋友,他们都说这部机总体反馈挺好的,可是店长却说返修率很高,这不是忽悠人嘛,于是我当天下午就去了一趟该店,发现该店原来就只有一部存货,而且货还没到,店长的话分明就是为它那部质量不过关的机打圆场吗,我那个时候也有站着卖方的角度考虑,觉得作为一名店员从公司利益着想为消费者考虑,还说得过去,后来就答应给他们时间去找,他们也答应尽量帮我找,后来他们没有帮我找到,反而对我给时间他们去找说得强人所难一样,因为是停产机,难找是在所难免的,这样事情就进入僵局,我们有共同协商解决,但卖方对这违约的事情并不放眼里,它答应送我一份小礼物,然后就算赔礼道歉这样子,它们还理直气壮的说如果不满意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解决,我就觉得自己权益受损,并没有答应。特此咨询一下律师,这押金在某种程度上有没有法律效力,卖方不能提供约定的货是不是要消费者来承担责任,我受损的消费者权益只能用一份小礼物来替代吗
在学校学过一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不过这个问题我倒不知所措,挺棘手,真心寻求满意的答案,请律师回答的时候尽量详细一点,我不喜欢言简意赅
之前跟一个学校签定了一个食堂承租合同,该合同中存在以下问题,我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一下,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 合同是打印文本,甲方是学校的后勤服务中心(打印文本),后面是学校的代表所签的字。 2.现签字的学校代表不在学校做事了。 3.合同上没有学校的公章。 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学校想
信访人08年12月24日上访反映问题,该信访人问题下级单位已经走完答复-复查程序,此次信访人要求对以前问题提出复核要求,并提出了书面复核请求,我单位因疏忽,未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进行复核。直到今年6月份,该信访人再次提出复核要求,并出具了08年12月份的书面复核请求。此时如对该问题进行复核,时间应算在08年12月份
委托合同纠份案中抬头为甲公司,落款为甲公司,印章为乙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乙公司已经收购了甲公司)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密协议里有一项为:
已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让签订这个《补充协议》与《保密协议》。是否可拒签,或者签了具备法律效力么? 补充协议全文如下: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年收入总和包括:(月固定工资+月基本岗位工资+月绩效岗位工资)×12 另保
我和我老公婚后共同购买房屋(女方购方款占比例比较多),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老公有公积金)。 我和老公想自己签订一份房屋赠与合同,也就是他把房屋赠给我。我想问的是这份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常感谢!
老公婚前买的房屋,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自己签订一份房屋赠予合同,就是他把房屋赠予给我,但没去公正,这份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谢谢! 写这份合同其实也就是为了防止以后万一他伤害了我,能给我和孩子一个交代,没有那天我也不需要过户给我,万一有那天,房子就归我,在协议里写明这点的话,到时他若反悔不
您好,我和合作者的合同 ,因为双方合同的签订是一方签好之后 扫描以后 通过电子邮件发过来的 ,是否有效。上面有盖章的 红色的。
律师您好!我是常州1家设备制造企业,在2009年和河南濮阳龙丰纸业签订的设备供销合同,按照合同我们在2010年2月9日,双方在我们提供的验收报告上面签字确认了。后我们多次按照合同约定催要余款,需方说在办手续。一直到2010年6月份给我们发来了起诉书。在一审和二审中,我们要求法庭向原告提出2个合同约定的证据:1按照合同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