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格式文本中确定了交件日期和递件日期,并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但其他约定事项中又有手写的“合同中事项时间以银行审批为准”字样,2月24日签订的合同(成都限购令是2月16日出台的),买方由于没有本地户籍受限导致贷款第一次未能批下来,现在户口手续有了,贷款正在办理中,但现在已经过了递件约定时间两个月了,我只收到了2万元定金,现在我能主张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吗?或者我能没收其定金并解除合同吗?谢谢
请问居间合同上约定的签署买卖合同日期到了能不能自动延长合同有效期15天
本人卖房,居间合同上约定买方在今年8月3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项并签署买卖合同。但由于买方一直借口在筹款,要延期付款签买卖合同(目前约定是在9月1日付款签约),而且中介也说合同法规定任何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自动延长15天,我想确认一下是不是有这条法律规定,买方不是不是属于违约。
中介给的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的交易流程: 1.买家将首付交中介,卖家将房产证交中介,中介代行保管之责; 2.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家见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写有自己名字的收件收据后,通知中介将首付交给卖方; 3.买家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用写有买家名字的房产证作为抵押,审核买家资料后同意放贷。银行将尾
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以格式条款约定发生纠纷时通过仲裁解决,这种情况下业主怎么办? 补充: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设了一个笼子,先让购房者交钱,然后签认购书(认购书写明了必须于多少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不退钱),再签他们准备好的格式合同。这种情况下,业主不得不签了。 请各位赐教,万分感激!
我的亲戚同人合伙做煤炭买卖生意,现在收货人拒不按照合同结算。合同的出卖人是未工商注册的个人,更没有什么许可证。打官司的话…… 在网上查到“煤炭经营许可”这个名词,怀疑合同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特咨询。
在首付交了一个多月后开发商要求我限期付尾款,我问他们索取合同,他们说付款后才能签订合同。 我现在想咨询下在不付尾款的情况下我能否要求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可以是否有法规或者规定可以约束他们。 如果有具体的条款是?
本人买了部机台十二万多,合同签好十天到,定金付了三千。现在卖方却把定好的那部卖给了别人,打电话说我们的再等一个多月。说是现在机台又涨了五千,违约只要按千分之一赔偿,我们也不合算。遇到这种情况该怎样解决
柴油发电机组买卖安装及降噪工程施工合同 买 方:成都市**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卖 方:浙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装方:四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买卖安装及排烟降噪工程。 2、工程地址: 3、发电机房位置情况:(略) 4、工程规模:2套(每套含2台×730KW的
我去年以50万在秦皇岛本地买一台捷达出租车,双方写的买卖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吗?有一条是在统一过户时他不能给我办过户,他要以双倍的价格收回出租车及营运证,如果大官司,我会得到法律支持吗 ?
购房合同上交房日期为4月31日前,没有4月31日此合同会否就无效呢?开发商能否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 会不会是开发商故意写4月31日,玩文字游戏?
2009年7月买的商品房*已付全款*合同标明2009年11月30日交付使用*如果没有按期交付*按合同赔偿*2010年6月交房时告诉想要进户必须把原合同收回*重签一份*补偿没有了*爱哪告哪告*不给钥匙*上法院*法院让上仲裁*这件事仲裁能管吗我该真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