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的格式文本中确定了交件日期和递件日期,
买卖合同的格式文本中确定了交件日期和递件日期, 买卖合同的格式文本中确定了交件日期和递件日期,并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但其他约定事项中又有手写的“合同中事项时间以银行审批为准”字样,2月24日签订的合同(成都限购令是2月16日出台的),买方由于没有本地户籍受限导致贷款第一次未能批下来,现在户口手续有了,贷款正在办理中,但现在已经过了递件约定时间两个月了,我只收到了2万元定金,现在我能主张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吗?或者我能没收其定金并解除合同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lueba……(四川)
提问时间:2011-06-27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