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介绍一下事情的原由: 我们家有一栋房子,共四间房,三叔与我家各二间,房子是由我的二叔,三叔与爷爷和我的父亲在八十年代初共同建造,但是居住在这所房子的只有我的父亲和三叔。房产证上写的房屋有权人是三叔,房屋所有人是我的父亲。现在房屋要拆迁,二叔也想要些钱,但是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所以他就设了个套,假借喝酒之际,让我的父亲,爷爷和三叔去喝酒,事先他已经将协议写好,要大家在上面签字认同即可。从我家中划分一间房给他。但并不从三叔的房子中划分,爷爷,三叔,与我的父亲都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 我现在想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益吗,我的父亲咨询过了律师,律师说有一定的效益,不好说,由于协议在二叔手中,律师说要看上面的内容在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我认为这份协议没有什么法律效益 一:这份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公证 二:这份协议的内容并不是我的父亲写的,而是由二叔写的,大家只是在上面签了个名而已,并且是在酒后所签的字。 三:公证人(三叔与爷爷)由于并不涉及自己的利益,他们对这份协议并不是很重视,也许只是认为签个名字而已。 四:这份合同是赠与合同,考虑到我的父亲根本就没有能力去给他一间房子(给他的话我们就买不起房了)。另外这份协议本来就有问题,凭什么从我一家划分一间房子给他呢,为什么就不能也从三叔那也划些 假如打官司的话,那么就需要人证,到时候爷爷和三叔会证明房子是有二叔出了份力,但是并不间的一定要划分一间房子给他,房子建造的时间实在八十年代,我想法院也是很难取证的。我就是死不成认房屋是他造的或者只承认他出了一小份力量难道不行么,人证不也是可以受贿和造假的么,关键我认为房产证上就是没有他的名字(另外假如打官司的话,爷爷是公证的,但是三叔是偏向于二叔的) 我想说假如就凭借这份协议打官司的话,我家胜算的概率有几成,我是站优势还是站劣势。
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现与乙方处于恋爱期(恋爱期从2008年至2013年),甲方向乙方承诺2017年甲方28周岁时与乙方结婚,如甲方28周岁时乙方不能给甲方幸福生活时,此协议终止。在甲乙双方恋爱期这段时间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分手,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分手,甲乙双方在结婚之前不得与异性发生恋
我妹妹离婚了,男方有外遇,他们在结婚登记处离的婚,房子都归女方了,男方签字并摁手印了,有法律效益吗? 可是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的,想卖房子,男方不过户,不签字,怎么办?
我不想离婚,因为孩子才43天,而且是双胞胎,可我爱人因为在她坐月期间,我对她关心不够,几乎不闻不问,所以对我提出离婚,并且强烈要求双生女儿归她抚养……我们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说我不承担子女的费用,如果我承担我不离婚,没想我爱人也同意了,结果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画押签了字,里面提到“双生女儿归女方抚养
甲方支付乙方两千元整作为赔偿,甲方责任到此终止,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乙方发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有保险公司支付。这是我与肇事者签的一份协议,现在肇事者只支付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剩余的部分拒付,我如果想起诉她的话,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能胜诉吗?
如,婚后的房产,从法律上说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夫妻达成共识签下财产协议,约定房产所有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如有效,是双方各自签字即可,还是必须经过律师公正。 请答疑,谢谢。
我一朋友和男友交往4年,期间出资8万余元在男友老家建房,并在双方老家都举办了婚礼,但没办理结婚证。后因男友与另一女子分手暧昧关系而分手。其男友和她签订一份协议,愿偿还她8万元钱。协议到期,男友却躲起来避而不见。请问这协议有效吗?现在她该怎么办?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2222年02月22日,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型号:本田牌WH125,颜色:蓝色,发动机号:*******,车架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和车子,当时我只付了一小部分,当时是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现在还没办下来,我现在想让他加上我的名字,我应该怎么做,而且前些日子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想跟他签份协议,若他下次再发生这种事,他同意把房子和车全给我,这份协议我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谢谢~~
我和我男朋友约定,结婚后就签一份协议,如果婚后双方其中一方对感情不忠,就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净身出户,不知道这样的协议是否被法律认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