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一年有余,由于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身份证掉了,用的别人的身份证,每个月扣社保将近400员.他就主动向公司说明问题,可是公司以这个原因将他辞退.我想问的是,他可以申请赔偿金吗?他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如何转到自己名下?
我亲戚她2000年为政府环卫扫地,一扫就9年多了,一直到了2006年才说可以签定合同,也只是那时才开始帮她买社保。 1.想问一下劳动法28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这对2000年-2006年的生效吗?那时政府没给合同她们签是不是已经是违法行为呢
2009年4月公司为我们进行了培训,培训费4000元。2009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3年合同,同时公司又要求我签了一份培训合同,规定在原劳动合同基础上再续签一年,一年内离职需赔偿公司8000元。现在我向公司提出离职,我是否真的要赔8000元?
我于2006年4月份入职,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2010年8月份公司提出研发部门合并到业务部,研发部门裁员三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0天后离厂,预计三天内会对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请问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进公司的,其中01-03年公司没给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接下来03-10年7年时间跟我签了8次合同,其中还有签半年的,10年9月底我的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要到10年工龄了,我感觉挺冤的,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有怎样的经济赔偿?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
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另:我们的工资每月都不固定,要赔偿的话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来算吗?扣除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后? 再有,我们前几个月效益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