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破裂,想离婚!结婚一年,婚前我家就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名字是我的。结婚前,男方家给我家12.5万的礼金,其中包括了三金和给我家装修房子的钱。那么如果我方提出离婚,请问我方要退还这12.5万的礼金吗?我和他之间已经有了孩子,生下的是个男孩!
我和男方是相亲认识的,双方都是由于年龄大了该结婚了就在去年2月初登记结婚的,五月初办的结婚酒席,但是6月1号之后男方和我就没有再发生过夫妻关系。劝他去看医生的时候他说自己没有病也没有外遇却以对我有心理恐惧为借口。之后出动父母双方才让他去看的医生,我也是一起陪同去的。结果在医生面前也以之前相同的借口推却
女方退婚,之前的所有礼金等等是否可以要求其退还?如果可以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和女朋友恋爱一年,过年的时候已经订好今年六月办理结婚登记证。可是之后第二天她背着我去相亲,最后提出跟我分手。在此前一年多的时间中,她在我们家收的礼钱和过往一年中我们共同生活消耗的钱,有两万五六的样子,我能要求她退返一万元吗?
我是去年8月9日跟她登记,10月10日结婚。婚后去广州旅游回来,11月15日她生气回娘家,一直到现在,中间回来5次,住过两夜,有过正常的夫妻关系,这样算不算分居?分居半年法律上是否有特别规定? 8月9日登记后,8月15日,她母亲的名额买房子,我家替她交了30万,户名是她妈妈的名字,只是口头协议,或者是建立在婚姻的基础
婚后,老公在我生日的时候送我一架钢琴,但是没时间买,就把钱汇给我让我自己买,我还没去买,离婚时这笔钱是否应该退还?
新婚二个半月,(婚前了解不够),离家三次在外时间共计1个半月,找各种理由不同房,要求下发生关系一次,发现婚后同某男亲密照数张,这种情况我提出离婚是否可以退还结婚礼金2万及结婚购置用品用费,或者承担一半,由于出轨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现在她的父母还说他们结婚也办了酒,花了钱,急盼回复,谢谢!
我们结婚半年了,我是女方,我们是没什么感情基础上结婚的。婚后我们一点都不适合,而且一直分居(男方以工作休息不好为由,房子是两室的,我们一直没有性生活)经常会为一些琐事吵架。去年11月份又一次因琐事发生分歧,通男方把家里的生活必需品及自己随时衣物全部拿走(房子是男方的),我回家做饭他也不吃,我回家他就走
去年过年的时候,在家里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然后几天后就定亲了,并且我家拿了2万礼金给她家,两个人一直在两个城市上班,没有感情,现在我提出分手,是否可以要求退回礼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