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我大学毕业,进入青岛某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有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条款。 2007年3月的时候这个企业并购了南方某企业,企业重组,于是我又来到南方工作,但是来到南方之后公司就单方面为我们停交了公积金,公司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如果你们想交公积金的话,也可以,但是原本企业
我现在在北京上班,这边公司给我上的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想在河北老家买房,是不是能用这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呢?
我由于上一家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而离开公司,并且索要回了7各月拖欠我的工资,当时并不了解还有公积金和保险可以要回,所以我当时就和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北京硅谷动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建国门南大街乙一号金龙大厦4号楼5层 乙方: 身份证地址: 甲乙双方现就终止劳动关系的相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教关于公积金的问题。本人所工作的公司从我开始入职开始三年半没有给我上公积金,后来本人去公司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去,公司从今年七月开始给缴纳公积金了,但是拒绝补缴之前三年半的公积金。我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的时候,他们回答说公司后续会逐步补缴的,而且去了好多次都是这样回答的。但是我
我是淄博市的城镇户口,我的住房公积金和保险是在青岛交的,但是我在一直在淄博这边的公司上班,可以提取吗,都需要什么条件??
2008年以前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新劳动发出来前城镇员工是不是必须买保险呀?
公司拖欠社保长达一年多,是否还能索要?据说劳动纠纷时效一年,过期就不能再走法律途径了,是这样吗?公司拖欠社保,是否需要给劳动者赔偿金之类的,就象拖欠工资需要支付25%的赔偿金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