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完,离职手续办理完,劳动关系已解除。10天后公司要求回去对以前工作做帐目解释
工作交接完,离职手续办理完,劳动关系已解除。10天后公司要求回去对以前工作做帐目解释,我可以拒绝吗?
因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08年7月15日我离职,7月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期间公司出具一份伪证,为此我花去1500元司法鉴定费。八月份我向公司拿到离职手续表格,其它签字的都签了,交接的也交接了,但是我的主管领导不肯签字,一直到现在我的离职手续没办。(我的主管曾杨言要开除我)现在我投诉了,他们说我的离职导致经销
我是一位来沪务工人员,在沪上一家公司销售部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公司配有手机和电瓶车各一部,由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没有为全俣员工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本人于2009年04月27日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过当地邮政局特快专递的方式于本月28日确认送达,现在要求公司支付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给合理赔偿,我是否要去做工作上的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呢?
请问,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按劳动法给予合理的赔偿,我是否应该按公司要求去做工作上的一些相关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呢?不然公司不发我12月份正常上班的工资,到时候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是我没有道理了吗?公司还有权来告我吗私拿公款吗,因为我手上有近三千块钱的备用金和货款。
我提完辞职报告,没交接工作就离开了公司,一个月后回去办离职手续,还用交接吗
11月26号辞职的时候领导让招到人后交接完工作才可以走,我待了两天没交接工作就先行离开了公司,当月的工资也扣发了,我想问如果到了12月26号的话,回去办离职手续还用交接工作吗?如果届时不给安排人员交接,我该怎么办?
我在1月14号提出离职,后工作到19日,但公司以无人交接为由不给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直到2月3号之间,有需要就把我叫到公司交接他们需要的资料,暂时不需要的还是不给办理交接。一直到今天3月5号了,多次催促还不给我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影响我找工作。另:工资经常晚发。上年11-12月工资是今年2月发的,1月份工资还未发给
个人与A公司有劳动关系,正办理离职手续。交接中发现丢失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与第三方签的借款协议
个人与A公司有劳动关系,正办理离职手续。交接中发现丢失A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与第三方签的借款协议,B公司为出借方,第三方不还款,正在仲裁,该借款协议丢失将可能造成B公司败诉,两千多万利息难以收回。那么,个人要承担赔偿吗?一,个人是与A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并未造成A公司损失。二,B公司将重要合同长期留在非自己员工
您好,我4月17日办理离职,并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手续,到公司说因为公司年检
您好,我4月17日办理离职,并提交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手续,到公司说因为公司年检,我自己承担了医疗保险个人和公司的部分,这样合理嘛
由于工作需要本人从济南总公司调到潍坊分公司,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时候公司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工作需要本人从济南总公司调到潍坊分公司,在办理调动手续的时候公司要求先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到分店再签订劳动合同。到分店入职的时候,分店又以要办理社保为由要求我先办理失业证明再入职。并且在总公司办手续的时候签的薪资异动单是我的工资没有变化,可是到分店办完入职以后,分店通知我说因为我是调回户籍所在地,
已经办理交接及辞职手续,离职证明也已拿到手,离开公司后,公司说有之前的帐目没有对清楚,不给发上个月工
我是做电子商务采购的,已经办理交接及辞职手续,离职证明也已拿到手,我申请离职,但是没有到三十天,公司就批准我离职。离开公司前,工作上是有交接的,可能是有些遗漏的没有交接,公司说之前的帐目没有对清楚,不给发上个月工资。 公司也没有损失钱款,因为这些都是订的货到了之后才付的款,然后没有对清楚,如果他们起
异地公司同意了我们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我们回公司去办理交接手续
异地公司同意了我们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我们回公司去办理交接手续,是否合理?如果合理的话,往返车费是自己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