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六月十九日晚八点左右,当事人前往一家小卖部购买饮料,但店主家的狗突然朝当事人跑来,当事人女性,22岁胆小怕事,由于害怕弯腰摆手表示让狗离开,可狗还是咬了当事人手臂一口,未出血,但明显青肿,店主其家人带当事人前往医院打疫苗,并支付一个月5针的费用。
问题在这里:
当事人正在哺乳期,医生告知当事人打针后不能进行母乳喂养,且时间是两个月内。
孩子七个月大,胃口好,这就引来了母乳喂养不成,给孩子吃奶粉的问题了。由于当事人是待业带孩子,没有经济收入,经过居委会协商店主同意为当事人支付两个月奶粉钱,但是没有提出标准进行协商就让当事人去买奶粉然后拿票来找其报销。因为当事人怕其说自己讹人,于是当事人选定的奶粉价格为160元人民币,并未购买当事人姐姐推介的220元以及300元的奶粉。
此事,奶粉价格为160元每桶,每月孩子需要消耗八桶奶粉,当肇事主人得知要给予当事人2560元的奶粉钱或奶粉时,其表示不能接受,于是再到居委会协商,其到居委会以后只说了一句160元每桶,一共十六桶,这不是讹人吗?这是我接受不了,如果不行你们就到法院去告我。当事人无奈,只好让居委会出面决定两天后双方心平气和了再商议此事。
事情就是这样,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属于什么案件?双方都应该如何解决问题。肇事主人是否有赔偿的责任?此事是否涉及消费者权益?请律师解答,谢谢!!
当事人亲属:张飞翔
让当事人去法院也行,但是当事人没有钱支付这些费用。
前不久下雨,我老公沿着人行道经过,不断被圈养在铺面内的狗跑出来咬了老公,(狗是牵有一根绳子,可是比较长,足够跑到人行道咬人)当时伤口还流血,后来去防疫站打了针,因为我老公比较胖,打针的分量是根据体重的,一共花去医药费2000多元,在多次与狗主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将店员告上了法院,于11月6日开庭,没料到那狗主称狗是店员
我老婆去商店买东西店主不在,去他家里找她,推开门后他老婆听见狗叫,见有人来,马上在屋里出来,我老婆看见主人出来了就向前进门说明来意。县里走了五米狗挣断链子至全身多处咬伤,小腿重伤‘在本地医院治疗四天感染后转临沂矿务局医院治疗共计29天。现在俩个月还不能走路,狗主人就付一部分医药费就不给了。我如何要求赔
我把自己的车停在离家不足5米的商店门口附近(距离商店正门4米左右) 因为我家门口 无法停放车辆 所以才停在商店门口附近 !! 上午跟我大起来了 说要砸我车 我跟他说了 你动车我动人 我停车的地方距我家5M左右 也是一条小胡同 经常有车停在这 这条街本来就不是商业街 是个家改成的商店
我在电视家有购物买了一台掌上电脑说的是7天不满意无条件退货 当时接货的时候主机没电 根本打不开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拿回家有电之后才知道就是1个不能插手机卡的大型手机机器 自动寻找网络也不能用 插上家里的有限网络也不能用 我打电话退 说是不在三包内不给退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电视上购物,然后我没有去取。他们说要以恶意定购商业诈骗起诉我
昨天有个人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是他们的法律顾问,说我如果今天下午还没有去去货的话,就要起诉我,我之前跟他们说好的是可以开箱验货的,可以货到之后,那个物流人员说不可以开箱验货,所以我就没有去取,可是现在他们居然要以这种理由起诉我,成立吗?
在国外潜水被鱼咬伤,一根手指,缝合两侧,共7针。购买了美亚境外旅游意外险,想问一下是否算是伤残,是不是要进行鉴定?申请赔付的申请单上,有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的赔付,那么填写的金额一般怎么计算? 手指不能伸直,手指前段不太有知觉,现在准备拆线了
您好,我在5月26日在上海浦东成山路2061号万得城以4799的价格购买了一个16G黑色iphone4,在6月2日取得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6月2日),然而在6月15日发现我的IPHONE4出现闪光灯常亮的故障于是我预约苹果专卖店的客服于6月16日在iphone4专卖店(国金中心店)进行机器诊断并开具IPHONE4诊断书,当日下午6店多,送至万得城要求
我有一朋友在单位打架,被对方咬伤大母指(咬断血经),休息了一个月。对方是个很无赖的人,他说自己头晕,也被打伤了当天还在医院做了CT,也休息了半了月。我朋友知道他应该没事的,他是在装病,在撒无赖,单位领导也了解到他是个很无赖的人为了省事,想不了了之,请问如果打官事的话能胜吗?有多少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