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房产纠纷案件上,对方屡次向法庭提交伪造的书面证明,但是由于对方在法院有关系,法庭并未对其提出的这些伪证做出任何的处罚,这种情况下,虽然我方占理,但是却不胜其扰... 请问,针对这种制造伪证的做法我方能使用什么有效的措施遏制么?
我是开网吧的去年中秋在网吧无故被社会上的人冲进殴打,刑事方面法庭已经上个月判决了,民事方面打人的家长来求过我很多次后才庭外外调解后,当时怕当事人通过其他关系来报复我,有向调解的律师提出要他们保证以后不会来报复,律师已经说既然调解好了就不会再报复,因此没叫他写保证,经过一个多月昨晚上我的哥哥去外面喝酒
一审败诉,如果将详细答辩和补充证据同上诉状一同递交法院,有可能会随上诉状一同送给被上诉人,让其有所准备。是否可以待二审法院受理后再提交?但是二审法院是否有可能不开庭,连当事人都不询问,就径行判决?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因不服判决到法庭查看,发现一份被告向法院提交的假证(该证据在庭上并未进行质证).利用这份假证可以推翻一审判决吗?对被告提出的其他证据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条文可以支持. 这份伪造的证据并没有在判决书中出现,(大概是做得太假了,法官帮被告隐瞒).所以庭上并没的提出,当然判
法庭质证时,对方没明确回答问题,但事后法官提出要我方提交全部证据,我该怎办
在法庭上,对方提供了遗嘱,我怀疑遗嘱是假的,质证时向对方询问手印是哪个手指的,对方没明确回答,律师说应该是右手食指,对方也没明确表态,法官当时也没提出异议,但是当我向法官提交老人右手食指印时,明显与对方提供的手指印不符,法官又要求我提供老人的全部手印,说如果对方说不是右手食指而是别的手指印,法院也不
二次鉴定受害人不到场出具的鉴定结果在法庭上能不能用 第1次鉴定是重伤3年后第2次鉴定是轻伤法庭会采用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