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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二审法庭的答辩、证据,可否待二审法院受理后再提交?

递交二审法庭的答辩、证据,可否待二审法院受理后再提交? 一审败诉,如果将详细答辩和补充证据同上诉状一同递交法院,有可能会随上诉状一同送给被上诉人,让其有所准备。是否可以待二审法院受理后再提交?但是二审法院是否有可能不开庭,连当事人都不询问,就径行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56789(天津)
提问时间:2009-07-25 21:3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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