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法庭质证时,对方没明确回答问题,但事后法官提出要我方提交全部证据,我该怎办

法庭质证时,对方没明确回答问题,但事后法官提出要我方提交全部证据,我该怎办 在法庭上,对方提供了遗嘱,我怀疑遗嘱是假的,质证时向对方询问手印是哪个手指的,对方没明确回答,律师说应该是右手食指,对方也没明确表态,法官当时也没提出异议,但是当我向法官提交老人右手食指印时,明显与对方提供的手指印不符,法官又要求我提供老人的全部手印,说如果对方说不是右手食指而是别的手指印,法院也不会支持我,我必须提供老人全部手印,对方还得认可后才能做鉴定,质证后法官这样要求我提供全部手印合理吗?我提供的手指印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的手指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榴莲1122(河北)
提问时间:2011-01-29 18:0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