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打工,从2007年9月到的这家公司,今年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是2009年1月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本月份领导以他有权利为由立即开除我,我已经和领导办完交接并签字,管他要交接表复印件,他不给,我申请仲裁,没有这方面内容怎么办?所要交接表内容过程有录音,能作为证据吗?急待解决,谢谢
6月29日,公司打印了一份解聘书,以公司搬迁为由(公司确实要在几个月后搬迁)让每个签了合同的员工签署(原文附于后面);7月1日,经理口头通知我,说我的项目公司取消了,让我立刻交接工作离开公司。经过多次协商,我已经于7月22日索回了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但我仍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实际上是用了欺骗的手段让我签
签工作时写了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的承诺书,在合同期间辞职,承诺书起怎么的法律约束力。
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且有违约金3000元,且承诺书是单位要求写的。
我是上海的,5月25日因为颈椎问题开始在家休息,三级甲等医院开具了病假单,但是6月28日,公司通知我因为我能力问题要辞退我,这明显是借口,我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现在刚好是淡季,所以领导就借口辞退我,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了,我2月25日签的1年期合同,我因为颈椎问题还需要在家休息,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
1. 工作三年,合同生效日期是:2007年9月27日,截止日期 是:2010年9月26日 2. 老板2010年7月9日 提出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解聘。 3. (1)目前情况是:公司要求我在8月底之前做完所有工作交接。(2)公司还没有出具解聘书。 请问:解聘书应该在什么时候要求公司给写? 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谢谢~
我是属于一个公办教师,后应聘到一个民办学校工作,经教育局同意,仍然保留公办老师身份在此学校任教,先后与该学校连续签定了四次合同,现第四次合同期为五年,现为合同的第二年。现在因学校生源减少的问题,而需要解聘一部分老师,此时把我解聘,并把我重新放入教育人才中心,由教育局重新安排工作,请问我与学校签定的那
我是属于一个公办教师,后应聘到一个民办学校工作,经教育局同意,仍然保留公办老师身份在此学校任教,先后与该学校连续签定了四次合同,现第四次合同期为五年,现为合同的第二年。现在因学校生源减少的问题,而需要解聘一部分老师,此时把我解聘,并把我重新放入教育人才中心,由教育局重新安排工作,请问我与学校签定的那
我自动辞职举报单位领导贪污,合同期未满,要求回去继续上班,单位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我能申请劳动仲裁么?
为单位基层领导贪污,我为引起单位领导重视辞职举报,单位调查贪污也属实,我要求回去继续上班,但单位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我1999年进医院实习一年,2000年开始在单位工作,2001年才开始签订合同,一年签一次,今年的合同期限是到2010.10.30 期间我曾多次找领导,要求回院继续上班,遭拒绝。我辞职后单位还扣我2000+违约金
我是一个售楼员,2010年7月16日岳阳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华容县城开发了一个2万多平方的项目特请我去华容为这个项目销售,至11月28日正式开盘。可是万万没想到12月7日突然一张解聘通知书像把尖 *** 一样刺到我心里,上面没写任何理由及原因就只有解聘,而任何补偿也没有。我也没有法律上的朋友能够质询,所以我只有通过这个
我现在处于劳动合同期内,2011年10月合同到期。公司说2011年2月份给上保险让我从2011年2月1日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签的合同从我档案里撤出来,请问我有什么理由可以不签这个新合同?如果签了,是不是2009年10月到现在的保险,公司就有理由不给补了?养老保险跨年后公司可以补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