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3月1日签订的购房合同,购买50平米的普通商品住房。当时计算契税为0.5% ,签订合同的同时,也缴纳了购房契税。2011年3月房产商通知我领房产证时,却要我再补交0.5%的购房契约税才发给我房产证。请咨询一下:我是否该补缴呢?
我是重庆北碚,2010年11月购二套房50平米,契税收的3%.但我市江北区2010年10月21号契税提高情况之一:90平米以下的二套房契税由1%提到1.5%。请问房交所契税中心是乱收费吗?
咨询下关于首次购买房屋增收契税的问题 根据榕城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凡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本人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开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申报登记的时间是2008年11月7日 是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因该是不增收契税的 现在正在
母亲遗产 06年被拆迁 姐妹各买46和94平方米商品房一套 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虽然乙方是我母亲的名字 但因母亲去世 我们代表乙方签的字 进行拆迁安置重新购房时甲方提供的房屋也是我的名字购买的 现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问能申请契税减免?原房屋建筑面积111.82 产权面积73.5自搭38.22%50=19.11 安置面积92.61
有房产证但没有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现在要卖房,怎么办?急!!!!
我的房子是以前拆迁补偿时,开发商给我的,房产证也是开发商给我办的,上面土地性质写的是“国有出让”, 现在房子未满5年,我因急于用钱要把它卖掉, 去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跟我要原始购房发票与契税发票,我没有,他叫我去查档案,我去查了,档案上只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没有发票, 工作人员又叫我跟开发商要发
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交付正在装修阶段,这个月准备要办房产证。开发商突然来函说发现房子的面积比之前认定的多了0.2平方,要求补缴房款并且与其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一次性付款的业主不用补缴。我是觉得很蹊跷,没有道理突然这样要求变更合同,而且开发商说什么逾期不候,影响办房产证什么的。因此想咨询一下,遇到这样的情
我09年购的首套住房120平米,我交的契税按4%,现在好像规定是1.5%吧,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现在咋办,我的房产证没有办好是按揭的,是不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是咋办?请律师帮我?小刘。
这个购房契税到底是按什么在收?政策规定首套房低于144平米按1.5%,为什么开发商要强行按3%征收,说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再退还一半,请问这是什么行为?楼盘名字叫“旺府豪廷”,位于新都。
签定商品房期房合同时地税局便要求缴纳契税,而具我所知国家相关规定是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即取得房产证)时缴纳,到底应该在什么节点缴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