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进入单位工作,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直到2009年7月21日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个双倍工资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谢谢!
希望能给出理由。谢谢~!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写的时间也是08年2月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也写的是08年9月。现在已经被辞退了 我在当地申请了劳动仲裁,他们刚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劳动合同是可以补签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在一年内补签了就不违法?也不没有双倍工资? 我在网上查
我在08年2月进的公司直到08年9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是2008年2月1日-2011年2月1日止,签订合同的时间是08年9月。 ,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已经承认补签08年2月-9月的合同?而不给双倍工资
各位律师好!我们的工资是计件工资,每月不放假,每天工作9.5小时的正班,那每天的1.5个小时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有的话怎么计算加班费?谢谢解答
不签劳动合同须付双倍工资中的工资是指工资总额还是指基本工资?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一年多了,一直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我可以要求单位付我双倍的工资吗?这工资是指基本工资的双倍还是指我月工资所得的双倍?有关法律有规定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6个月后被辞退,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但公司不服,我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产前假规定是怀孕28周以后就可以请假,请问期间的工资是如何算的?是否按照病假来进行扣除。 第二、产假规定产前假15天,产后75天,公司是为员工购买了生育险的,请问期间的工资是怎样给的?由公司给一部分还是全由保险公司给? 第三、假如9月份的预产期,7月份就
与厂里的劳动合同09/12/31到期,一直未续签。今年5/31我已提交辞职申请,6/30到期,今天厂里要求我补签今年1月到明年年底的合同,我应该签吗,签了还能提出双倍工资赔付吗? 如果不签的话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