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了 是行政案件 也已鉴定为轻伤 公安局可以立即抓人吗
已经立案了 是行政案件 也已鉴定为轻伤 公安局可以立即抓人吗
妻子对我涉嫌故意伤害(公安法医已经鉴定为轻伤害),目前又怀孕了,是否可以提起离婚?
妻子对我涉嫌故意伤害(公安法医已经鉴定为轻伤害),目前又怀孕了,是否可以提起离婚? 妻子找三人(均是亲戚)对我实施故意伤害,她是否涉嫌故意伤害
我老公在苏州上班,5号下午医院打家里电话说是他因喝酒送来医院了,可等我从家赶来他已离开医院了,至今都联系不上,我不知道他住哪,上班的公司他也离职了,问了很多他的朋友同事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家里很着急怕他醉酒后会出什么事,让我去当地的公安局报案,希望公安局可以帮忙找人。 我想问的是:像这种情况可以报案吗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行政)传唤吗?我说的是治安传唤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是刑事传唤,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别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异地治安(行政)传唤,是否全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建立起来
我是去年因为聚众斗殴被公安局抓获,在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出来了,签了字,应该是结案了.现在,我朋友又因为这个事进去了,我就想问下,公安局可以重新立案的嘛?那我现在是不是网上通缉了
7月29日凌晨3点,社会闲杂人酒后到我家出租房找人,喧哗声音过大,本人出去制止时遭殴打致轻伤(通过法医鉴定),向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很多非常有利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和照片以及家庭住址),但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人,我了解到如果是轻伤就不属于社会治安案件,要移交到公安局以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我现在应该
我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致轻伤。如今派出所已上报公安机关立案,并开始上网通缉疑犯。现在对方家属要求和解,我们之间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派出所却说我们不能撤诉,我们只能对民事责任不予追究,而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派出所的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能撤诉了吗?如果能撤诉,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