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经济补偿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还是以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据
我自06年10月起在东莞的一家港资企业任职财务经理,期间一直有劳动合同。今年(2011)6月8日公司单方面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无任何违规记录)。并计算补偿金。在东莞,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40元执行,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80元。我的月工资是9300元。公司在计算补偿标准采用的是1340元*3倍=4020元为上限进行补偿。请问这样是否正确?我是否可以要求以3880元*3倍为上限(此时上限大于我的月工资)计算补偿标准?
9月份 出勤8天 工资800 实发213 10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1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2月份 全勤 工资1200 1月份 全勤 工资1500 2月份 24.5天 工资1225 未签订劳动合同 2月份工资至今未发 请求仲裁 怎么计算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职工被私营企业无故辞退后,可否向企业索要经济补偿?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失业金、医疗保险金可否一并索要?
我是2003年12月1日去兰州某私营企业工作的,期间从事质量管理和技术工作至2010年8月6日,由于最近身体不好偶尔请假,就在8月6日下午我由于肚子疼去诊所输液,当时由于老板不在现场所以我没有打招呼就出去了,回来以后老板很生气的把我给辞退了,他的理由是我身体不好、家里事情比较多,让我办手续走人,当时给我2240元的工
各位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公司因威海市的城市规划将被拆迁,因资不抵债而被政府强制破产。作为一名在公司工作了18年的职工,我现在应该怎样为自己争取合法的经济补偿?! 而且,我查看了劳动合同法,对第47条不是很理解,拜托您帮我讲讲吧。 另外,我的月平均工资是1000元。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本人以公司不给购买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答应了,要我签《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说会给我多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请问:我签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表》和《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并拿了1个月的经
我在的这个厂,快倒闭了,目前没事干了,但一直拖着我们,底薪他说给的,但企图这样让一些老员工自动离职,以便达到不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请问律师,这样我们员工应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想求助于劳动部门,但觉得可能不行,因为他给底薪的,就想立即给我们结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不知怎么做
我现在项目合同到期,单位是于11月初通知我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两年了,单位不与我续签,所以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是否还应该给11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