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位分配的公房。1999年,父亲使用工龄和公积金(占购买价30%),夫妻使用现金(占购买价70%),将上述公房购买为产权房。现房屋已卖,就但卖房款分配比例,产生了纠纷。 想咨询:产权份额认定,是依据各自出资占购买价(成本价)的比例,还是占当时房屋市场价的比例,来认定? 成本价.市场价在公房销售合同上均有标明.
原先的售后公房出售后另买了新商品房,但产权变更为亲戚名了,现产权又再次变更,我们还有使用权吗?
十几年前,我舅舅(孤老)用工龄折价买下了上海静安区一售后公房(房款当时用外公过世后留下的"公积金"买的),产权证上写了我舅舅及我母亲二人各50%份额,我和母亲户口在内,我算同住成年人。 几年后国外有个舅舅说欲回上海养老,因售后公房面积不大,于是他回沪将此房出售了,并用此钱款在上海闵行区另购了间面积大些的
一套动迁租赁房,户口是父、母、兄、妹四人,户主是父亲,90年母亲去世,妹结婚他处有房迁出。 94年兄买为产权房,产权人为兄的名字,此时户口只有父、兄二人的,户主仍然是父亲。 去年父亲去世前嘱咐此房产兄妹二人平分,有叔婶作证,(父亲去世前始终没在产权证上加名字)。 请问:妹对此房有无份额? 一说:产权共有人生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家住杨浦区,该房建筑平方54,目前居住在此房的有公公、婆婆、我和老公四个人,两本户口本,产权上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和老公是84年结婚的,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老公想叫我的名字加到该房产证上是否可以?2,这套房子的产权确认怎么算?3,如果我们想把该房子卖掉可以吗?如果房子分割我们和公公婆
从1989年开始,我的户口就在奶奶姑妈家,一直到1997年拆迁,由于读书原因,我在拆迁计算补偿之后(我有拆迁补助),迁出户口,没有和我奶奶姑妈一起在1997年6月户口转至闵行区。2008年,我堂兄和我的户口先后迁入奶奶家。2009年奶奶过世,户主是我姑妈,户口簿上还有我堂兄和我。(我姑妈80年代就离婚,有一子,生产完离婚
该房产为售后公房。起初分配的时候,房产证上有爷爷奶奶2人,一儿一女的名字(共4子女,两人已结婚,户口迁出,不属于分房范围)。在房改的时候,房产证上变更为爷爷一人名字。 问题:1.现在爷爷去世,产权人是否能够变更为我奶奶?在变更产权人的时候,需要哪些手续?哪些人需要签字? 2.如果不变更产权,等奶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