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与2009年达成收养协议,经公证处公证,且同年12月份被收养人已在本村落户,与2010年,村民小组分地款发放时,不认同被收养人为本村村民,不予发放征地款。请求法律支援。
车祸和解协议签订的内容是对方付全责,我方要求到4S店修理,对方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多出来的钱我方支付。但鉴定后修理费用较高,对我方不利,协议能否撕毁?
女方因和我结婚后,有外遇以证实,近5年一直在外,很少回家,虽有一儿一女五年内一直有婆婆照顾。对婆婆冷淡,一直让她回家,以各种理由推脱,离婚时还要平分财产,我觉得不公 ,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每月加班长达50小时(每个小时5元),并且是厂里硬性规定,年休假说没就没,行业规定先定价再做,厂里规定先做再定价,你认为合法吗?
我名章凭,女,高中毕业后在本地农村小学当代课教师。1995年出嫁,丈夫是正式教师。结婚后,我的农村户口迁至丈夫原籍村组,并于1997年分得土地,有土地承包证。之后,因为希望赶上招聘教师的政策,将户口买为非农业户口。(之前有过类似政策:有非农业户口,有大专毕业证,可以招聘为正式教师。)但至今,再没有这项政策。
村民小组能否从村委会手中要回集体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在没有撤区并乡前政府在我村造有几千亩的一片林场林木9/1分成给村里,但是乡政府所造的 林地只是几个小组的责任山和自流山,但全村有十几个小组,但是在08年林改时几个小组在不知情下村委会将林权流转到村集体名下。林场9/1分成的10/1是拨一片林地给村里的,这片林地林权应该是这几个小组的还是全村集体的。村委会这么做是
张某,女,系定边县石洞沟乡石洞沟村一组村民,丈夫已于多年前死亡,二轮土地承包前该组只有其一个人土地,子女户口都迁往宁夏贺兰一个乡居住。张某也于1993年搬迁至子女居住地居住,但户口仍在当地。二轮土地承包时本人既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张某于2000年死亡,该组村民小组于2006年10月通过召
张某,女,系定边县石洞沟乡石洞沟村一组村民,丈夫已于多年前死亡,二轮土地承包前该组只有其一个人土地,子女户口都迁往宁夏贺兰一个乡居住。张某也于1993年搬迁至子女居住地居住,但户口仍在当地。二轮土地承包时本人既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张某于2000年死亡,该组村民小组于2006年10月通过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