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要搬迁,是搬到另一个镇上,比较远,我不想去,和工厂协商,可是工厂说是在同一个市内搬迁,如果我不想去,他们可以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如果去,也不会加工资。我想问: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我们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我们是可以要求补偿的,请问工厂不给补偿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我们工厂是生产地也有销售(在广东),现工厂决定生产地改江苏,广东变为办事处,我有5年的工龄,这样的情况怎么赔偿?会不会说,因工厂改变经营模式,所以不管是公司辞退你,还是你不愿意随迁,公司都不用赔偿? 改办事处的话,我们肯定要搬迁一个较小的工厂的,但还是在广东的。
我是苏州园区台资企业的一名员工,现这地方政府要求工厂要迁移到相城区,请问如果员工不愿意随迁,可以提出补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深圳一私企员工.有7年工龄 现企业要搬迁至东莞郊区.我不准备随迁、请问我能得到补偿吗?能补多少呢? 谢谢!
各位法律专家,您好! 有3个问题需要咨询: 1)我所在的公司通知2014年10月15日以前,要求不随工厂搬迁的员工报名,逾期报名的不予补偿款。请问是否合法? 2)我在11月底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说不予补偿,是否合法? 3)我在单位就职近8年,先后签订了1年期和5年期的拉动合同,公司与我已经超期20个月未续签劳工合
工厂同城搬迁我不想去太远了每天要路上要多2小时这样有赔偿吗?工厂赔偿方案迟迟不公布,这边又叫人去新厂上班. 合同签的是无固定,工厂地址是老厂地址,还有要找那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