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员工不想随迁,怎么补偿?
按照合同约定补偿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你好!你不愿意随迁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五年工龄应获得五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只要迁离了东莞,都要按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补偿。
按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由于工厂变更,办事处不具有独立人格,那么当然可以主张赔偿金。如需要请电话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