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08年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如下:孩子的抚养费我个人自立女方不用负担;有一商场租赁柜台归女方;家电平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归我居住使用;其他的再无争议;现前妻起诉要求对还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进行分割,法院已开庭审理,合议厅的结果是不予分配,法院审委员会的决定是按现值分割,现在能否分割?有法律依据吗?如能,我是否分得一半?家庭财产怎么体现公平分割?孩子的利益谁来保护?孩子今年才不满八岁.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我于2000年因车祸丧失劳动能力.我父亲用我的名字于2003年购买了城隍庙商城三间商铺。当时城隍庙开发商去房管局给办房产证,把这三间商铺办成了一个房产证。我父亲今年想用该房产证抵押贷款,在房产评估时,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我忙说,该房产证不能用,需要改为三个房产证。也就是说,三间商铺分别应有独立的房产证。 前
离婚协议上规定房产归未成年的女儿所有,等女儿满十八岁时找其父亲过户,这期间房子可由男方父母居住,但是任何人不能买卖房屋,但是现在男方反悔想偷卖掉房子,我该怎么阻止他?另外孩子抚养费规定6月和12月付,我五月底就搬出了家,独自带小孩过,孩子父亲并没有在六月付生活费,现在我要生活费,他说12月再付上半年的也
八年前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判给前夫所有,让他补偿一半的房款给我,但他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执行。我也因此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房子一直是我在住,户口也没迁走。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房子的一半是否还属于我,现在房价飞涨,我否能按照现在的房价要求他给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