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协议是这样写的:
乙方回国后必须为甲方服务5年。如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应赔偿甲方15万元:
其中一种情况的描述是这样的:乙方在合同期未到或服务期限未到,向甲方提出辞职或申请调离的。
协议内容里面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本协议是已签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的问题是:我可以向公司辞职而不用赔钱吗?我的理由是:我和公司签的合同已到期,既然合同到期已自然失效,而我不在继续续签合同,协议应和合同一起失效不在具备法律效力;其次,根据协议规定的“乙方在合同期未到或服务期限未到,向甲方提出辞职或申请调离的”,是不是可以认为合同期满或服务期满,向甲方提出辞职是允许的?
希望各位律师能给予回答,在此表示感谢!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干下去了,想辞职自己创业去了。
左律师你好!请问具体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呢?
我前两天拿到某知名外企的offer了,就是一张录用函,上面也没写什么具体的薪资什么的。 他让我12月签三方协议,今天是11月5号,想问问: 1,会不会出现他虽然发了offer,但一个月后反悔不要我了,不跟我签三方协议了,那样不是把我别的公司也给耽误了吗,现在正值企业招聘高峰,我害怕到时他不要我我也没机会找工作了。
我于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来了以后老板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是老板本人签字,未盖公司公章,说公司刚刚建立,还没有公章,等有了再盖,等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要求我们把劳动合同全部交了上去,又重新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变更了很多内容,这次合同签了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就是我们公司内部起草了一份员工聘用合同,这份合同主要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起草的,着重强调公司的利益,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退还公司在合同期间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的总额,我想知道这一条是属于合法有效的条款吗?对于这份员工聘用合同我应该怎么样跟公司进行交涉。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08年到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而公司跟我签的合同是要求买社保的,公司在这两年内一直都没买社保,现因个人问题想马上离职,能否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结工资走人。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
我是一名从事电力安装的电力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公司一直也没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拥有电工证,自1995年参加工作值今一直从事电力安装工作,现在企业改制,原先是电业局的多经公司,现在改制后,宣布独立,2010年脱离电业局管理,单位不承认我之前的特殊工种和工龄,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自1994年到2007年公司一直未给签劳动合同。2008年企业改制,给我们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末合同将到期,企业想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13年的工龄有没有补贴?这13年的劳动保险企业应不应该给补交? 委托律师,我需不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