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入职,2009年3月发生工伤,2009年7月评为十级伤残,入职以来,我均为计件工资,受伤前12月平均工资为3447元,请问,按法律规定社保赔偿部分除外的工厂赔偿应按多少钱赔偿我这5个月伤残补助金呢?
工伤导致残疾.公司已答应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要求拿出证据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
可是我父亲由于是在工地给一个包工头干活.包工头发工资都是没有工资卡. 想请包工头开个证明书 可包工头却百般刁难.不肯开具工资证明书. 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我父亲是一个月2000元工资的证据. 不知道找工友证明我父亲是2000元一个月可以吗?
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在未安排工伤鉴定前,被先安排选择破产企业安置方式,在选择提前退休后,我的工伤十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退休而不予赔偿,我认为企业破产对职工的安置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混淆,提前退休只是一种安置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应当获得此项赔偿。而清算组以已退休不再存在就业问题为由不予
员工08年10月27日工伤,现已评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该员工伤前上满两个月,9月本人实际工资1200元.8月1400元.是否应按这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补偿?如果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770元来缴的,那么能追回其他未缴的部分吗?请明列相关法律规定!万分感谢!
2008年12月出的工伤,伤残八级。可伤残补助的基数却以2007年一至十二月的收入平均数,定为2008的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作为伤残赔偿基数是否合理。这已不止是受伤前的十二个月了。这政策是否有矛盾点。 政策规定以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数计算,可这已经是往前计算二十一个月了,没有将实际的十二个月计算在内。这是不是四川攀枝
工伤鉴定为残疾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是什么?
2006年12月工伤,2007年7月鉴定为十级残疾职工,2011年1月30日离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离职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还是按2006年工伤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呢?
有一朋友 在青岛即墨一工厂做冲压工 工资2400元/月,工作中因事故左臂近乎完全切除,急求 能得到的工伤补偿的项目及相应金额或总计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按外省
我03年以前在四川的一个民营公司(总公司)工作,02年总公司在外省建分公司后03年调入外省的分公司(性质是:法人独资公司)工作,但所有保险都是由外省分公司扣款后在由四川总公司统一在四川参保缴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在四川领取还是在外省领取(执行标准应是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外
1如果旷工被单位开除,工伤一次性残补助金伤残就业金什么时候赔偿? 2单位被兼并工伤一次性残补助金伤残就业金给不给赔偿,什么时候赔偿
昨天打电话给法官说了不想调解了,要求判决。法官通知我今天去了法院告知我说伤残补助金取消了,只赔医药费,请求律师是不是国家有这个文件不予支付伤残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