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两侧肋骨骨折6根,锁骨骨折1根,在当地一家有资质的法医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十级伤残(说明:当时就想把所有的证明证据收集齐全再去法院起诉对方,对方全责,当时不知道要先去法院立案,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才可以去做法医鉴定) 现在对方不认可我做的法医鉴定,要求重做鉴定。我想有几个问题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 1.我有权拒绝不去重新做法医鉴定吗? 2.事隔一年,我的骨折已经恢复许多,假如再去重做鉴定,鉴定结果还准确吗?会出现别的什么情况吗?因为我已经是最轻的一级伤残,会不会因为骨折恢复而鉴定出没有伤残了? 3.重新做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4.对方虽然一直要求我重新做法医鉴定,但一直未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这是怎么回事? 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有一朋友酒后将人打伤,鉴定为轻伤,鉴定报告里没有提及眼睛,事后被打方提出其眼睛视力受到影响(原来1.4,现为0.3),可是并没有关于被打前后视力情况证明,这种情况能够做伤情重新鉴定吗?依据是什么?对谁有利?
对方对我做法医鉴定的ct片和法医鉴定有异议,要求我到他们指定的医院重新做结果不一样怎么办
2月5日我被人打成眼眶凹陷性骨折,住院10天,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对我做法医鉴定的CT和法医鉴定有异议,要求我们去他们指定的医院重新做CT,结果做出来的CT看不清骨折的痕迹,医生说是有可能长好,也有可能做不出来;我们怀疑对方和医院串通好了。现在我该怎么做?
我父因车祸受伤,对方全责,出院后经我市一权威鉴定机构鉴定为4级,对方在起诉后、开庭前要求去邻市的一鉴定机构重新鉴定,这合理吗?还有出院已经两个月了,伤势好转,鉴定级别不就不高了呀,我该怎么办。跪求解答,谢谢
我是山东淄博的,在2009年6月11日我发生工伤,经过八九医院手术治疗,又经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康复治疗了两个月,在2010年4月份拿到了七级伤残鉴定等级书,又经过一年的个人治疗伤情有所好转。2011年劳动仲裁庭做出赔偿裁决,为了压低经济赔偿金额现在单位又通过劳动局重新让我做劳动能力鉴定,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经过两次鉴定,第一次为伤情鉴定是在治疗期间,鉴定结论为“双髋关节丧失功能50%以上”和“骨盆骨折严重变形”属重伤。第二次为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结束后,鉴定结论为“左髋关节丧失功能19%”和“骨盆无畸形”。达到十级伤残。这两份鉴定结论是同一家鉴定机构并且是相同两位鉴定人员鉴定的。请问这两份鉴定是
我弟弟被四个人同时打伤,医生诊断为轻伤,但是对方收买了县公安机关和法医,法医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与事实不符,我们准备重新鉴定,一定要去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中心吗?害怕他们在伪造事实,怎么办?
本人在公司运动会右膝关节受伤,拍片是髌骨平台骨折,石膏固定治疗三月检查发现骨折部位移位,且不断疼痛,做核磁共振检查发现半月板破裂且有囊肿做关节镜手术切除外侧半月板,并缝合,手术中发现并发黄色素瘤,现在也手术后三月,关节仍有疼痛,医生检查并发创伤性关节炎。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伤残能评几级?谢谢!
受害人报案并提供两家医院的住院病历和ct片子,为眼眶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犯罪嫌疑人要求重新鉴定,指定医院鉴定为眼眶先天发育不良,请问,对于该情况该如何处理?案子始终在派出所压着,未报上级检察机关。请律师详解,谢谢! 能否把医院的医学鉴定及法医鉴定,和指定医院的鉴定,一起经法律部门交上级审核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