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2%,借2年多了,最近听说借款人周转不良,怕被倒了,于是开始催还款,讨2个多月了,未果。如果重新立借条,由借款人的儿子签署,当是他儿子借的,这样是否可行?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成立,自出借人实际交付款项方才成立。可在实际中很多都是采用现金交付的形式,并无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款项,也无借款人签字证明收到款项。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的时候,更多的是综合考虑借款金额大小,出借人的问询,及出借人的实际支付能力来判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可这些因素法官的个人意愿就非常大
借条上未约定利息,只是口头约定,但我每月准时转账给朋友(未注明利息),一年后,资金紧张,连续4个月未转账,朋友便将我诉至法院,请问我每月转账的款项能否冲抵本金? 朋友通过我放款,要求我打条并让我签字,后来资金紧张,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他便把我告上法庭并查封我的商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适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适用问题 请问在规定施行前产生的借贷关系,在施行后借贷关系仍续存,是否适用该规定 如施行前已经结束,但有争议的,在施行后起诉是否适用本规定
您好,想咨询您关于民间借贷问题,有欠条,但是借款人说没有钱,
您好,想咨询您关于民间借贷问题,有欠条,但是借款人说没有钱,还款时间两年前就到了
本人的父亲在1994年向熟人借了2万元,并写下了欠条,后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而不了了之。直至2013年退休金的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才知道在2012年的时候,债主告上了法院,判决要求偿还本金以及高利息一共十几万元。当时由于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书而没有出庭,因此拿不到退休金去查询的时候才知道有这样的事。由于觉得利息太高无力
1、债务人户口在福州,家住福州(目前详细住址不明,但知道债权人妻子所在单位),想在债权人身份证所在地,即老家进行起诉,当地法院可否受理? 2、欠条上有担保人,申请诉前保全能否将担保人的财产一同保全。 3、担保人目前已经退休,手头有一份退休金,还有一套房子需要还贷,起诉能否得到担保人的财产?
半年前,甲方借乙方三十万人民币,我是担保人,而且没有约定具体的担保事宜,现在我打算买房子,但是担心乙方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我的房子,有这种可能么?我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可能,我的名下没有其他的财产
与其他自然人借款2万元,利息是5分,放款时先扣除,借条未约定利息,但是约定了违约金为每天百分之一,如今逾期十来天准备归还本金,请问能不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照法定的4倍支付吗??他说要起诉我按照合同还违约金,如果我应诉 有多大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