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13定的楼房,2014年初交的全款,2014年9月份通知办理入住,但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2015年7月办的入住,物业收了我2014年的取暖费,该交吗?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供用热关系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热费。
新建建筑供热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不得暂停供热。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承担热费;己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由房屋购买人承担热费。)
我已经交了,是否该退回
我们夫妻各自拥有一套住房 房票也是各自单独的名字 我们也是两家不同的企业 我想问一下专家 我们可不可以分别报销这两套住房 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是否给开证明?谢谢
去年4月我租了一套房子,为期一年,房费和取暖费都由我承担。10月末供暖的时候温度达不到国家标准15--18度以上,我租的房子只有10度,所以我没有交取暖费(楼下好多门市情况也一样),我们集体去供热公司找过人,但是他们一直都没有来家里测量温度,所以去年的暖气费我也没交,房子就租了一年,今年4月份就退了。10月份的时
退休工人10月25日去世,取暖费已打在工资卡上,且已交给了供暖公司,在办理丧葬费时要求退回单位,是否合理?
我家是2012年入住由于一些原因没有交取暖费 但是2013年3月左右被停气了 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供暖 ,咨询一下没有供暖的期间也需要交费用吗 我现在想开通供热怎么办
我有一处临街商铺常年出租,一楼商用,二楼住宅,后来更换房产证后改为‘商服楼’,热力公司13年7月告知当时的租户 要按新标准收费,租户也如期到收费点缴纳了取暖费,而热力公司也没有以任何方式通知房主费用变更的事情,13年11月份租户缴费时按当时电脑显示的数额交清了取暖费,今年年底租户已退租,我去交14年暖气费是,
您好,想问您关于物业收取取暖费的问题。我家是长春市农安县的。我小区是13年改的地热
您好,想问您关于物业收取取暖费的问题。我家是长春市农安县的。我小区是13年改的地热,可是我的房子13年还是毛坯房,屋里什么都没有,取暖设备也没有接,14年八月份我把我房子装好了,地热管道也铺好了,一直没住,直到14年12月31号我从外地回来,才把供热阀门打开,屋里才接到热。昨天去交取暖费,物业让我把13年的热费和
问题一、买顶楼赠送的阁楼需要怎么交取暖费,而且阁楼的设计有一侧是斜面,高度从0.6m----2m,也需要交取暖费么? 问题二、买顶楼赠送阁楼4年了没有要求说交不交阁楼的暖费。今年15年要求交暖费,并且补交以前年度的,请问合理么? 问题三、暖费一直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是否合理? 问题四、供暖的保准是什么?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