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三湘紫光阁(乙方) 甲方在本市某小区的私房,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双方协议每月租金500元整,先交后住,乙方向甲方预先交一季度房租给甲方才能取得租住权。 二,甲方同意将甲方现有的房屋内的家电,电,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保障安全,乙方在居住前向甲方交纳设备设施安全押金3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损坏,甲方应将叁仟元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三,租赁合同暂定一年,如有变化乙方有续租权,如甲方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四,房屋水,电设施及家用电器应以双方看表,造册认证为准,损坏照价赔偿,甲乙双方相互结算清楚。 五,合同满壹年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且电器设施无损坏,甲方应退还全部押金。 六,其它未尽宜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设备清单如下: 冰箱1台,彩电1台,洗衣机1台,挂机空调1台,燃气热水器1台,落地扇2台,饮水机1台。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三湘紫光阁 刘芳 盛艳 盛艳身份证号码及地址 备注:已收押金叁仟元整(3000) 2010年8月1日 现在承租人租了10个月,以家里进了小偷觉得不安全为由提出不租了要求退押金,而被偷事件发生了几天以后,承租人才电话通知出租人,(承租人说因为害怕在外面住了几天),在电话里告知出租人没丢失什么东西,只是承租人的工资卡被偷了,当出租人要求去看看时,承租人以没时间为由拖至次日才带出租人去看,,承租人隐瞒了实情当出租人去看时,承租人才说报了警,出租人的家电虽没有丢失但洗衣机和新电视全被拆烂里面的零件都被破坏了,请问这些家电是否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承租人未到期的2个月房租是否可以要求支付给出租人。
我跟房客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但现在刚满一年他提出提前终止,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六十天口头提出,我只好同意.现在他刚搬走,新房客也进来了,这之间正好衔接上,我想把他的押金(一个月房租)作为对我的赔偿,原因是现在新房客只签了一年,第三年还不确定我有可能损失,他签了三年应该对第三年的租期负责任,他不肯,怎么办?我们的合同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租房签订是两年的合同,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在赔偿方面是不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和房屋的差价?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责任: 一.甲方将海淀区清河阳光北里30号楼三单元302室一套两居室住房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房屋内的现有设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设施包括: 空调(长虹)、电话机、热水器(海尔)、洗衣机(LG)、冰箱(美的)、微波炉、电视机(海信)、饮水机(长寿过滤桶)、
我是一个内地游客,在香港一家服装专卖店购物,在试裤子后试衣间里本身裤子里的财务被盗(价值5000元),请问,可以向该店或者该店的公司申请赔偿吗?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2年6月到期 到那天还差几个月,我的工龄就快10年了。 我所在的公司,也就不会在续签了 我希望多了解些这方面的知识 好争取自己的权益
A 方欠下B 方五万,A方拿一个铺位的使用权抵债于B方,(此铺位是政府租给A方的,二十年有效合同期,即2014年到期政府是此铺位的真正主人是当地政府)A方与B方的抵债合同的有效其从2002至2014年截止。但铺位在2010年4月份已被A方与政府强行拆迁没有赔偿,A方指出在B方在2002年-2010年期间已赚回不止当初A方欠下的五万,故互
各位尊敬的律师,我2008年3月31日进入公司并签订3年劳动合同,本月20多号人事叫我续签,我便续签了交上去,但我应持有的那份没有返回。29日,公司以岗位工作不饱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应该要求公司赔偿每年一个月即3个月的所得工资?另外,我的社保于2010年1月才开始购买,原因是刚进公司时,公司要求个人自己购买
请问这份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理财合同是否可以推断仍然成立和有效?
请问一份理财废弃合同中仅有“交易密码由甲方设定”之条款,但无任何新旧密码交接字样,乙方也没口头告知原始密码;也无法提供甲方收到或知晓原始密码的任何字条和证据,(故甲方无法更改和设定乙方帐户新交易密码,从而无法登陆乙方资金股票帐户进行理财运作,故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