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异有一个上高中的儿子,月收入共1000元,办理了特困,6年前我欠别人钱,我家现在要进行拆迁,我想要货币补偿而不要房屋,然后想用补偿的货币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偿还债务,现在货币补偿款即将发放下来,但是经济适用房是申请还没有递交,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的货币补偿到位了,我还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了?偿还债务的钱是否能够算做我的家庭总资产?
问 题: 李坤律师,您好!本人于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将一套部队经济适用新房卖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方应遵守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以及《关于产权转让的约定》“1、本房屋属部队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在市场交易。只能作为居住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甲方2005年3月卖一套经济适用房,几天后甲方又买了一套老经济适用楼房,丙方要求甲方过户,因为甲方卖的那套房子六年来一直没过户,甲方一直请求乙方房子过户,乙方种种理由没过户,在此期间甲方买的楼房拆迁,丙方以甲方过不了户为由毁约合同,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这都是乙方造成的,甲方能提出对乙方解除合同吗?经济
2008年取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由于当时资金的缺乏,所以另寻了一人作为合伙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当时约定作为双方投资,经济适用房转让所得收益各占百分之五十。现在该房我想留下自己居住,请问:当初双方所签协议时否有效?如果有效我该怎样支付费用(房屋总价值月27万,我方贷款支付20万,对方支付6万6千元
甲方2005年3月卖一套经济适用房,几天后甲方买丙方一套老经济适用楼房,丙方要求甲方过户,因为甲方卖的那套房子六年来一直没过户,甲方一直请求乙方房子过户,乙方种种理由没过户,在此期间甲方买丙方的楼房拆迁,丙方以甲方过不了户为由毁约合同,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这都是乙方造成的,甲方能提出对乙方解除合同吗?
老人有一套单位分的小家属院,去年拆迁了之后给分了套楼房,老人给楼房交了三万,但是这三万元刚开始是准备给我们结婚用的。老人走的时候跟前没有别的人,就我老公在,老人说这套房子是给我们的。现在的问题是他们家有兄弟三个,另外两个人都想要这个房子,现在这个房子还要交四万呢,而且房子还不能过户,我想的是看能不能
房子是我的名字.一开始是甲购买的此房.但是所有程序签字交钱等都是我去办理的.可是.后来甲不要这房子了.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价转让给了乙.现在房子下来钥匙了.我不想把房子给乙.但是所有票据等都在乙手中.我想请问.首先,我不想要这房子了.但是也不想给乙.所以我想把房子上交给国家.让国家回收,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花钱的乙
我家现在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事情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是我妈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我家当时因为有房子就没打算要此套房屋。因为房价比较便宜,有一亲戚找到我家让我妈以她的名义把房屋登记下来她们家付房款。当时我妈同意了,就今年八月份,事情有了变化,我妈单位出了个通知,经济适用房不让给别人转让,如发现单位会没收房屋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