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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纠纷问题
经济适用房纠纷问题 我家现在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事情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是我妈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我家当时因为有房子就没打算要此套房屋。因为房价比较便宜,有一亲戚找到我家让我妈以她的名义把房屋登记下来她们家付房款。当时我妈同意了,就今年八月份,事情有了变化,我妈单位出了个通知,经济适用房不让给别人转让,如发现单位会没收房屋并处一定罚款。我妈找到他家亲戚说了这个通知 ,并说把房款退还并给于这几年的利息,但他们不接受并且住进此房屋,在此过程中我们双方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收他们的任何钱。但交过款的凭证都在他们手里包括住房合同但乙方签名都是我妈。这套房屋是于2010年7月竣工 问题:1、我家现在想要回房屋,应该怎么做 ?2、他们提出要10万元的违约金我们应该赔付吗?3、房屋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要回来吗?跪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ue……(甘肃)
提问时间:2011-01-15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