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代理一个品牌服装在本地特许经营,现在合同到期,但是合同内有些条款甲方不认可,亲您帮我看一下。 合同内有一段关于货架政策的条款:“在合同期内甲方给与乙方赠与50%货架支持,乙方缴纳100%货款,在合作期满一年后甲方返还乙方50%货款,返款形式是以货品的形式。” 我理解是甲方应该在合同期内赠与我50%的货架支持,等到合同期满一年后甲方再返还我50%的货架款,也就是100%的返还。 但是甲方现在只返还我50%的货架款。 请问您对合同内的货架条款如何理解?我电话是13910527658,李,请联系谢谢!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经商的。但现在门市的事情把我折磨得太累了!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6月的时候,我从A手里转接了这个门市,付了1万元转让费用给A,当时是让房东做了见证人,由于原合同(房东和A签的)还有一年半的租期,房东以此为由,拒签转租合同和新合同,并说房租到了可以续租。今年一月房租到期了,房东并未收
本人与某公司签订2007年1月底开始的2年合同,月工资为税后4000元!合同在2009年1月底就已到期,从2009年2月至今为止,公司没有与本人续签过任何合同,目前本人还在此家公司就职! 在本人没有任何过错和过失的情况下,现公司单方面口头上提出辞退通知并要求停止本人的一切工作以及强迫本人交接工作! 1.公司口头上提出的辞退通知
1、我的租房合同是和中介签的,房东的签字由中介带欠,此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2、我已于合同到期日搬出出租房,现准备退回押金,我的要求是房东,中介和我三人到场时确定水电煤气示数,并且现场确认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结果房东和中介在我不在场,也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开门进房间检查,打电话跟我说他的宝贝桌子损坏(
在2010年1月份我经一个朋友介绍与别人签订一份水渠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价格为8.5元米,并约定了工程质量,同时约定工程款在2010年春节前给付工程量的70%,据我估算应该已完成工程的70%,并给付伙食费,春节工人回家,我找签订合同方要求给付工程款,与我签订合同方认为工程没结束只给付了工人回家车费,工人不承认我只好垫付
6月8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于本月25号给了份续签一个月的通知被我拒绝,之后又给了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大意时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 请问老师 1.我是否可以要求因公司未提前一个月告之是否续签的经济补偿 2.因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应给于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谢谢您
你好,我2005年进入公司上班,08年才签我的合同期:2008年2月1日到2010年2月1日。 现已过了合同期4个月,都没有签合同,公司也还没有续签。所以我现在也不想续签了,要怎样提出解除合同,才能获能补偿?能有几个月的补偿? 谢谢! 09年以前离职的人员都有补偿。不过也有部分都是被炒了的才有。有些也很难拿到补偿。
您好,我今年3月27日签订一份售房合同,我是卖方,合同见附件。合同上首付和余款交付日期没填,定金当日收到,没打收到条。我于4月8日已向买方发催款通知,限期3日缴纳首付,未付款。现在买方坚持说首付日期是两个月,即5月28日,其间我多次向买方要过首付款,未果。另外需说明的是:签合同至今没见到买方,后经调查乙方即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