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六、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并以 为标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生产)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部门承担 工作任务。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 1 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 1 天。 2、综合工时制,按 (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工资(含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补偿金) 元/月、月奖金 元/月、绩效奖金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在生产(经营)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以货币或银行转帐方式每月 18 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实际薪酬(不得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665元/月)。 2、甲方与乙方可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等,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3、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劳动纪律 1、甲方应依法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原工作单位已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不再为其缴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②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依法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变更、终止或解除。 3、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如合同期未满辞职需提前30天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书,甲方同意后才给予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2、如甲方出资送外培训的员工,在培训后必须在本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才可以辞职,如提前辞职必须赔偿两倍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离开甲方。 4、双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在二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生产经营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和任职于同类用人单位。 5、乙方违反上述第3、4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赔偿标准包括甲方实际损失和可以计算的预期损失,但最低不低于乙方在甲方从业期间全部收入总和的二倍。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这份合同有问题么? 第十项的第三条是不是说以后就不能从事那个行业了? 还有第四条里“包括但不限于自主经营和任职于同类用人单位。”是什么意思 这里没有对乙方的补偿合理吗?
我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7月31号到期,但是单位现在才让我们续签合同,而且合同上面的日期是2010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1日,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而且在8月到10月这几个月当中的合同脱节违反了合同法规定吗?
我于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来了以后老板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合同只是老板本人签字,未盖公司公章,说公司刚刚建立,还没有公章,等有了再盖,等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要求我们把劳动合同全部交了上去,又重新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变更了很多内容,这次合同签了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就是我们公司内部起草了一份员工聘用合同,这份合同主要是站在公司的角度起草的,着重强调公司的利益,其中有一条是如果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退还公司在合同期间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的总额,我想知道这一条是属于合法有效的条款吗?对于这份员工聘用合同我应该怎么样跟公司进行交涉。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08年到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而公司跟我签的合同是要求买社保的,公司在这两年内一直都没买社保,现因个人问题想马上离职,能否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结工资走人。
关于单位收取押金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请专家解答一下啊,谢谢~
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
我是一名从事电力安装的电力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公司一直也没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拥有电工证,自1995年参加工作值今一直从事电力安装工作,现在企业改制,原先是电业局的多经公司,现在改制后,宣布独立,2010年脱离电业局管理,单位不承认我之前的特殊工种和工龄,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工人,是一名临时工(全公司人都是临时工,),自1994年到2007年公司一直未给签劳动合同。2008年企业改制,给我们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2010年末合同将到期,企业想解除我们的劳动关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13年的工龄有没有补贴?这13年的劳动保险企业应不应该给补交? 委托律师,我需不需要提供什么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