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一个刚本科毕业的大学生二月份工作的,现在终于等到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了,今天老总递给我合同,本来商量好的工资是1800左右的,但是,他说什么什么东西我不太记得了,总之意思是写在劳动合同的上工资是1200.虽然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想请教各位,小企业是不是经常会采用这种做法?这样写对自己的工资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对于公司涨薪的时间一般是一年还是半年?还有在讨论到违约金的时候以什么作为衡量的标准?请各位指教,对了,我们公司是一个生产电子电能表的小公司,虽然有自己产品,但主要为大公司加工。
可以不签,但是现在正式找工作最难的时候,而这份工作我也比较喜欢,所以还是很想签的。没有违约金的话,对于我来说不是想什么时候辞职都行吗?那站在公司的角度,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上手的人了,或者说公司产品的知识你都懂完了。然后我突然就走了。那不是有损失?希望各位律师指点迷津
我前几天签了一个公司。是在一个培训学校做文员工作。合同中没有标明试用期。签之前公司说是五点下班,偶尔有加班,每周一天休息。可是工作三天后发现根本不是这样。天天加班到七八点,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但是每天五点下班这样的字样在合同中没有体现,合同中签的工时制度是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一栏写
您好!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1:甲乙双方违反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应依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无规定的,应依据(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体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劳动者)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乙方属于违
我是去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就职于广州市某设计研究院,去年七月份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固定期限为:2008年7月8日到2009年7月31号。 由于个人原因,我打算在合同到期以后就离开单位。但是人事部却提出要收违约金(合约第五条中有这么一个条款“凡乙方作为应届大学毕业生被甲方接收就业的,在毕业后的三年内,未
我是06年7月进入到公司的,当时签订合同中有一项内容,如果提前辞职要缴纳5000元违约金,现在我工作快四年了,想要辞职,公司让交5000元违约金,还有签订了一个培训方面的合同,也有违约金,我该如何办理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一家正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我是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民工,属于被派遣劳动者,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 我想知道关于工资支付的期限在法律上有没有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里面注明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果你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上有让你交违约金这一项,而且公司规定只能交了违约金才能进入公司工作,那么公司的做法是不是违法行为?
本人供职于一家日资企业,三年前曾以技能实习身份前往日本总公司工作。(说是去那边研修,但其实就是去工作,而且强度很大,每个月须加班100小时以上)。出国前曾与公司签定合同,并加上附加条款。具体是工作三年回国后必须在原公司工作5年。如有中途辞职的话,须付违约金5万,工作一年后,支付4万,以此类推。现在我回来工
我是2008年6月17日应聘到广州一家软件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来的时候老板与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合同是老板本人签字,没有盖公司的章子,合同期限为2年;到2009年1月1日,老板让我们把合同交了回去,他又重新跟我们签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盖了公司的章子,合同期限为两年,就是2010年12月31日到期,而且两次合同内容发生
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时公司还要求我们签署了一份违约协议,说要工作满2年不是要罚违约金。由于签完合约起初2个月我是借去别的公司上班但是拿的是自己公司的工资,公司还说派去的那个公司还会给我们进行相关培训,所以不做满两年要违约金。其实派去的那个公司并没有对我们进行培训。而且签约之前对我说的岗位和后来分配的岗位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