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作了6年(其中3年后公司分厂,用了不同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签名承认之前的工龄)过新厂后签了3年的合同,现公司可能又要搬厂(在同一个市),我的合同又要到期(7月31号)按劳动法经济补偿应该几个月合理?多谢了。
因为公司又要搬厂,我不能过去,如本人不续签有没有补偿,公司不续签为什么只从2008年开始有经济补偿呢?多谢您的帮助。
我在公司工作三年,2006年3月8日-2009年3月8日,合同是一年一签的。2009年3月8日因合同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我的经济补偿是从2008年1月1日算起至今,给我补偿了1个半月工资。之前的部分(2006年3月8日-2008年1月1日)就没有补偿。我想咨询一下,这一部分的补偿法律中有无明确规定? 都知道需要证据的,你们这么回
2008年初新劳动法实施,如果是在2008年6月签3年合同,在2008年底够10年工龄,请问到那3年合同到期而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签合同的话,那可以拿到10年工龄的补偿金吗?有人说只可以拿到3个月的补偿金。
我是07年3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的,任采购职务,08年1月份公司与我签定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今年4月1日,我们部门领导突然向我提出,要派同事来交接我手头的工作,把我调去另一个职位。因为那个职位目前基本就是个闲职,我不愿意去,开始他是说和我商量,见我不同意,就很强制地说这是公司领导已经决定的,不去也得去!而且
我是07年3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的,任采购职务,08年1月份公司与我签定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今年4月1日,我们部门领导突然向我提出,要派同事来交接我手头的工作,把我调去另一个职位。因为那个职位目前基本就是个闲职,我不愿意去,开始他是说和我商量,见我不同意,就很强制地说这是公司领导已经决定的,不去也得去!而且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我没态读懂,请专家讲解 我07年8月1日签合同上班的,09年7月20日突然通知公司解散,请问我的经济补偿金该是多少,因为我是8月1
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请问这个经济补偿是不是必须的?如果公司不给经济补偿,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还生效?如果对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如果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拒
我于2007.2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2007.2--2009.12)2008.12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裁员,但我又没离开公司,继续在那上班。2009.12月公司宣布破产,通知我下岗,却要我补签2009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我是05年4月到一家集团公司工作,之间分别在旗下以2个子公司工作,合同签了3次的固定劳动合同,到今年的8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现在提前29日通知不再续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怎么进行经济补偿呢?比较急!谢谢!公司说只赔3个月的工资,正确吗? 我2008年以前的工龄有补偿吗?我要写辞呈才能离职吗?如要写我要到什么时间写辞
我是2003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的,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2008年5月1日公司与我签两年的劳动合同(08年5月1日——10年4月30日)08年9月办理社会保险,10年4月19日,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就此解决劳动合同的纠纷通过劳动仲裁委开庭,仲裁庭裁决为经济补偿金为2.5个月(08年1月1日——10年4月30日) 2008年1月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 最新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我是2008年4月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 应该是2011年4月到期 我想咨询的是 我听说如果合同到期 我不想跟公司续签离开的话 公司按照劳动法也应该会有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N+1 就比如我是三年 就应该给3个月+1个月的补偿 标准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