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有一套房屋出售,意向购房人说明先支付定金,后签订合同,首付50%款项后办理过户手续,用房屋抵押贷款其余50%款项,请问,作为卖方在收受定金及签订合同时,应如何约定才能规避风险?如果他贷款批不下来该怎么办?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能否约定房屋增值金?谢谢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自行车修理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事后意外的碰见失主,并联合学校扣押了自行车,引起我生活上的诸多不便。请问,这该怎么解决?我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是卖主,在2010年12月31和买家在中介处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和中介分别收到买家1万元的定金,因为我们欠了债务房子之前就被法院查封,现在过不了户,我们想不卖了,可买家坚决要房子,我们算违约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要赔偿怎样的损失给他们呢?
我与2010年5月21日通过中介与房主签了一个购房买卖协议,当时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所以也没有进行过户,我预付了房主14万的购房款,并写有收据。现得知房主因刑事责任被关押,但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估计要一两个月时间,所以不能过户。可是,原房主购房时是贷款,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没再还贷,我想问一下,这事该怎么解决。
请问,我想要买个二手单位房,但是我不是那个单位的人员。对方只给出了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那么这个房子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买卖的话,那么以后要拆迁了,这房子还属于我吗?如果拆迁之后,这个单位是否还承认房子是我?假如承认是我的房子,那么拆迁重建之后,我是否能在新建的房子上分到一个房子?假如能分到
背景:上个月,我购买了一所土地性质为划拨的住房,后知是经济适用房,且房屋产权证未发,更没有满5年,价格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的。购买时中介并未提及此房为经济适用房,我问过划拨的含义,中介也未作准确解释。现已交5万定金,签订了三方协议。 问题如下: 1、划拨土地一定是经济适用房吗?适用相关规定约束吗? 2、此
二手房产土地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人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广东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人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 地址:广东省****,邮政